——“朗科起訴索尼侵犯其發明專利權索賠千萬”維權聲明
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是由留學歸國人員于1999年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朗科公司1999年11月成功研發出全球第一款閃存盤,取名優盤(注:優盤是朗科公司注冊商標),并早在1999年11月14日就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發明專利申請;2002年7月24日獲得了國家的正式授權,即“用于數據處理系統的快閃電子式外存儲方法及其裝置”的發明專利(專利號:ZL99117225.6)”。該專利是中國在計算機存儲領域二十年來唯一屬于中國人的原創性發明專利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總則第一條開宗明義,授予專利權的宗旨是:保護發明創造專利權,鼓勵發明創造,有利于發明創造的推廣應用,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創新,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同時,為防止專利權被不法廠商肆意侵犯,專利法第十一條還明確規定:發明及實用新型專利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然而,已有大量證據表明,日本索尼(無錫)公司生產的USB移動存儲產品涉嫌抄襲了朗科公司ZL99117225.6號專利技術,已經嚴重侵犯了朗科公司的閃存盤發明專利權。作為一家著名跨國公司,日本索尼公司在國際廠商涉嫌侵犯中國企業知識產權方面開創了一個極其惡劣的先例。這不僅給朗科公司帶來了巨額經濟損失,同時也給中國閃存盤產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沖擊。
為堅決捍衛朗科公司的自主知識產權,拯救民族閃存盤產業,朗科公司已于2004年8月13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責令索尼(無錫)電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我公司發明專利權,并索賠1000萬元人民幣,要求索尼公司公開賠禮道歉。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某廠商不僅沒有對其涉嫌在華專利侵權的行為采取尊重事實和反省的態度,反而發表了一些極不負責任的言論。針對索尼(中國)公司日前發表的聲明稱“有人蓄意指責其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朗科公司聲明如下:
1、 索尼的聲明用詞極為不當。朗科公司是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起訴索尼公司侵犯其發明專利權,而不是所謂的“有人蓄意指責”,索尼(中國)公司發表如此不負責任的言論,不僅是完全錯誤的,更是妄圖逃避其涉嫌侵權的法律責任,掩飾其在華涉嫌專利侵權的行為。
2、 雖然日本索尼公司在華擁有大量投資,聘用了本地人才,為中國經濟發展做出過一些商業成績。但這一切都不足以讓日本索尼公司在中國獲得凌駕于中國法律之上的特權。
3、 朗科公司早在2002年9月就已狀告北京華旗(愛國者)、富光輝等公司侵犯本公司發明專利權,并在今年6月一審中勝訴。索尼公司在明知朗科公司擁有閃存盤多項發明專利,并且在沒有獲得朗科公司許可的情況下,自2002年起,一直在國內大規模銷售其閃存盤產品,并公然開設涉嫌非法制造閃存盤的大型工廠。其涉嫌侵權規模之大、涉嫌侵權時間之久十分罕見。這是一起國際巨頭惡意侵犯朗科公司專利權,并試圖挑戰中國法律的嚴重事件。
4、 作為來華投資的國際巨頭,索尼公司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必須尊重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否則,必將阻礙中國企業發展自主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必將給中國長期建立起來的、日趨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和中國科技產業的發展帶來負面的影響。
朗科公司有決心、有信心、有能力堅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我們同時呼吁社會各界團結起來,共同為維護民族知識產權而貢獻力量,共同為實現民族產業的崛起而努力。
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15日
(新聞稿 朗科科技提供 200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