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6日,移動數碼業領導廠商之一深圳市朗科科技(Netac)有限公司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該公司已經于美國時間2006年2月10日向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聯邦法院遞交訴狀,控告美國PNY公司侵犯了其美國專利(美國專利號US6829672)。朗科公司總裁鄧國順出席了此次發布會。
代理朗科此次訴訟的是有一百多年歷史的摩根-路易斯律師事務所(Morgan Lewis & Bockius LLP)。主理此案的是該所紐約辦事處的資深律師Stephen Judlow 先生和Scott Stimpson 先生,助理是Dr. Kevin等。在訴狀中,朗科要求PNY停止其侵權行為,并賠償由此給朗科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朗科公司自從2004年12月獲得閃存盤的美國發明專利之后,就已經著手啟動國際訴訟的計劃了。包括邀請律師事務所、鎖定訴訟對象、收集大量侵權證據、提交專利訴訟,直到2006年2月10日,才開始控告美國PNY公司。
美國PNY公司創建于1985年,PNY 是美國計算機存儲零售市場主要企業之一。在與朗科發生沖突的閃存盤領域,該公司在美國市場上排行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