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目前正在起草制定家電安全使用年限的相關標準,現在已進入最后階段,近期將交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進行審批。該標準正式實施后,將強制要求生產廠家對其家用電器產品標明安全使用期限,并承擔使用年限內的事故責任。據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事業部李一稱,正在起草的《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細則》對家電的“退休年齡”有詳細規定,正式實施后,將強制要求生產廠家在市場流通中的家用電器產品上標明安全使用期限。目前起草工作已進入尾聲,預計今年可以出臺。
據介紹,目前部分家電的國際標準使用年限:黑白電視機是10至12年;彩色電視機8至10年;電熨斗9年;電子鐘8年;電暖爐18年;電熱毯8年;電飯煲10年;電冰箱13至16年;錄像機7年;個人電腦6年;電風扇16年;野外燒烤爐6年;煤氣爐16年;電熱水器12年;洗衣機12年;電話錄音系統5年;電吹風4年;微波爐11年;電動剃須刀4年。而正起草的《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細則》的出臺,將利于抑制目前家電行業存在的部分夸大宣傳的不良風氣。在廠商標明的安全期限內,相關家電產品一旦出現安全事故,所有責任都將由廠商承擔。國家家用電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隨后將對《細則》進行完善,規定各種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的最低行業標準。
對此,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該標準的出臺可能會促進家電行業召回制度的建立。這個標準一旦實施,不僅能提高產品質量和整個行業的整體水平,而且消費者也將受益。而與三包不同的是,安全年限標準指的是家電的正常使用壽命。即在廠家所標明的安全期限內,一旦出現如漏電、起火等安全事故,所有的責任將由廠家承擔,這也是企業對消費者作出的安全承諾。而現在的很多消費者使用家電,都是一直用到不能用為止,雖然很節約,但是有些家電在使用過程中會存在很多隱患,因為以前沒有明確對產品報廢的年限進行統一規定,所以在超出家電使用年限遇到的安全事故中,消費者是只能自己承擔責任的。
(第三媒體 2007-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