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行銷雙刃劍
從中國最早有一定規模的網絡游戲《魔力寶貝》、《石器時代》、《金庸群俠傳OL》三足鼎立到現在的百家爭鳴,網絡游戲已經在中國大陸上遍地開花,“三天一個新網游,五天一個新公司”的事情已經見怪不怪了。隨著網絡游戲的大量進軍中國這片廣闊的市場,許多公司都在利用各種各樣的行銷技巧進行市場份額的角逐,想在這片廣闊的網絡市場上分得一杯羹。在風起云涌的網游大軍中,無論是哪種游戲的推出,首先扛著大旗走出來的必然是一個或有名,或 “貌似有名”的代言人們。
游戲圈從來沒有這么熱鬧過,熱鬧的跟星光大道一般。隨著網絡游戲推廣手段的不斷成熟,對傳統行業的借鑒也就越來越多。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網游行業的行銷手段終于“正統”了。可是,使用傳統行業的行銷模式真的就標志著行業的成熟嗎?
代言,是一柄游戲行銷的雙刃劍。即使沒有負面效果,但一次不成功的代言對于運營商來說也是重大的失敗——至少白花花的銀子出去了,而起的作用還不如同樣價格的廣告。
代言≠借雞生蛋
產品尋找代言人是沒什么問題的,但是絕不能把代言當成一種兒戲來處理。代言的目的是什么?是利用名人的知名效應、社會效應、聚集效益來達成企業推廣產品和品牌的目的。代言人和企業或者產品的形象要有合理的鍥合度,才能讓宣傳效應達到最大化,畢竟名人明星代言對企業來說是相當大的市場費用。傳統行業里面成功的代言比比皆是,喬丹代言的NIKE籃球鞋,為NIKE的銷售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在我國,利用代言人代言產品起步時間短,市場研究不充分,或者明星名人的社會效應還不足以對產品的營銷施加更大的影響力。因此,絕不能把代言簡單理解為借明星的雞,下產品宣傳的蛋!
現在,網游行業也紛紛開始了明星代言的旅程。從結果來看,很多企業的代言可以說是成功的。比如網易用周星馳代言大話西游,周星馳主演的同名電影獲得了極大的成功,順水推舟,理所當然。盛大用夢潔代言夢幻國度,新人代言新產品,靠可愛唱歌的夢潔代言以可愛為主的游戲,也符合企業的選人標準。之前金山用高園園代言封神榜,高MM的古典氣質也符合游戲的整體觀感,也并不牽強。SHE代言了魔獸世界,因為SHE本身就是魔獸全球合作伙伴的可口可樂的代言人,代言魔獸也變成了順理成章,況且SHE健康向上的形象,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讓最近飽受爭議的魔獸稍稍的喘口氣。找明星代言,往往是游戲運營公司最常見,也是最有效的行銷技巧。
代言的效果是不言而喻的,雖然未必真能拉動多少新的用戶,但是對于營造產品形象、加強曝光度來說仍然存在積極意義。對于行銷對象來說,代言人的形象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用戶對游戲運營商和游戲的看法。例如:《街頭籃球》請潘瑋柏代言,本質上是對游戲風格的一次成功塑造。可惜,在大部分案例中,我們所看到的僅僅是看代言人的名氣,而忽略了和游戲本身契合。如時下某戰爭題材的游戲大篇幅地請某SHOWGIRL出身的姑娘演出一段高檔餐廳的肥皂劇,故事情節莫名其妙且不說,筆者眼拙:這位姑娘和這游戲風格有關系嗎?筆者不負責任地八卦一下:《亮劍》男主演李幼斌比這位妹子合適多了。
案例:代言的坑里要插對蘿卜
就時下來說,目前風頭正勁的代言人當屬亞洲小天后——蔡依林。在藝人紛紛下海代言的今天,她也不例外地成為了一款游戲的代言。
請注意這些關鍵字:“蔡依林于11月現身北京,與網絡巔峰之作——《唯舞獨尊OL》攜手為你帶來一場盛大的歌迷互動見面會。屆時,我們就將有機會在聚光燈下與心中偶像一起談音樂、跳熱舞”。
眾所周知,小天后蔡依林不僅人美,音靚,同時,她的舞技也是有目共睹的,在《舞娘》中的精彩表演已經讓大家大開眼界了,攜游戲同名歌曲《唯舞獨尊》來到北京與眾多歌迷見面的Jolin,又會帶來怎樣的“青春地舞姿”與“勁爆的活力”?我們將拭目以待。
我們再來看看另外一則消息:《那小子真帥》劇組攜劇組成員,就雙方合作問題“秘密探望”《唯舞獨尊OL》的運營公司——宏象網絡。
到場的包括《那小子真帥》的導演張導和超女陳西貝、袁嘉樂等天娛旗下的當紅藝人。他們熱情地與宏象的員工們合影,還自稱早已是《唯舞獨尊OL》的超級fans!超女陳西貝更是賴著不肯走,非要跟一位員工PK《唯舞獨尊OL》”此消息一傳出。游戲界與娛樂界便是一片嘩然。
超級女生至今仍然是風頂浪尖上的人物。青春的她們,是新生代力量的代表,作為新生代的代表,當然選擇的游戲也是要富有青春的活力,而國內刮起的“音樂休閑網絡游戲風”正是風力不減,日益強健的時候,如此富有青春活力氣息的游戲怎能放過。
成功獲得“08年最值得期待休閑網絡游戲”的《唯舞獨尊OL》,缺少的只是一個合適的契機。而成功轉型之后的蔡依林,在舞技方面的提高則恰好提供了這個契機。同時,超級女生作為《唯舞獨尊OL》的超級fans,這三者的合作會給玩家帶來如何的感覺。
宏象網絡請來人氣小天后為游戲代言,確實算得上成功。青春靚麗的蔡依林跳著熱舞,唱著《唯舞獨尊》,用充滿誘惑的語氣說道:“我在《唯舞獨尊OL》等你喲!”令無數玩家為之瘋狂。試想一下,如果換成是Rain穿一身黑,酷酷地站著,用并不流利的中文說:“我在《唯舞獨尊OL》等你喲!”或是《亮劍》男主演李幼斌穿著軍裝正色道:“這!就是《唯舞獨尊OL》!”相信大家除了感覺惡心外,還有種不倫不類地感覺,與其花大價錢請來超級巨星做代言,不如“量體裁衣”。花合適的價錢,用合適的代言。小投入帶來的大回報也不失為成功的行銷手段。
結語:除了代言,還有什么?
將明星請來做代言人,無非就是拍拍宣傳海報,開個見面會、記者招待會之類的活動。荀子說:“君子生非異也,善假于物也”。其中“假”字的意思是借助、利用的意思。網絡游戲公司想“假于”明星,卻不知道在“假于”明星的同時,明星也在“假于”網絡游戲公司。而網絡游戲公司推波助瀾的效果往往比一場純商業性演唱會影響來得更大。于是,在網絡游戲公司、網絡游戲與娛樂方面的各種合作形式日益增加的情況下,網絡游戲無疑是從一種單純的商品變成了快速娛樂消費品,加上免費游戲對市場的沖擊,請明星來代言似乎成了推銷網絡游戲必不可少的環節。我們不禁疑惑:除了代言,還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