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有關調查報告,2003年我國可統計的網絡游戲用戶已達到1380萬戶,有76.3%的網民有過虛擬財產被盜的經歷,有26.7%的用戶曾經使用現實貨幣購買過網絡游戲中的人物賬號或虛擬物品———
近年來,一種新的經營方式吸引了越來越多的玩家:設置電腦,專門雇請高級玩家打網絡游戲,掙取虛擬武器和游戲人物,然后在網上明碼標價出售。威力大的虛擬武器可以賣上幾百元,級別高的虛擬人物賬號甚至可以賣到二三千元。
不僅游戲中的交易平臺生意興隆,還出現了許多專門的道具裝備交易網站,如利好交易網等。在南京等地,甚至出現了專門從事這種經營的公司。記者了解到,玩家之間買賣物品一般只是小量交易,大部分出售的虛擬武器來源于非法復制和游戲開發商、代理商內部人員的違規操作。
這種在全國許多地方都存在的經營方式應當如何定性?執法部門反映,在查處中由于缺乏相關法律依據而經常面臨執法困境。
游戲玩家:你情我愿,買賣合情合理
在北京近郊的一家網吧,記者看到有將近80%的人在玩游戲,其中絕大部分是在玩網絡游戲。記者隨機選擇了4位游戲玩家進行了采訪。他們中有兩人曾用現實貨幣買賣過虛擬物品,另兩人也表示如果有需要也會考慮購買。他們說,這種買賣由雙方定價格,覺得合適就成交,你情我愿,是合情合理的。
一名北大的學生告訴記者,在學校里有許多同學用很長時間,比如幾個月、半年甚至更長時間,玩出不同的虛擬武器和游戲賬號,然后出售給其他玩家。他的宿舍里就有3位同學曾經賣過虛擬人物賬號,3個賬號共賣了六七千元,其中一個被從黑龍江專程趕來的玩家買走。這種私下買賣在玩家中很普遍。
行政部門:交易性質尚需立法明示
國家工商總局個體司監管處的蘭士勇處長告訴記者,現在工商機關網吧治理工作的重點主要是打擊、取締無證照網吧和超范圍經營,對于全國很多地區都出現的虛擬物品交易行為,尚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作出調整,現階段不能貿然定性,是否屬于超范圍經營還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文化部一位官員也指出,文化部曾多次接到對網吧業主買賣虛擬武器和游戲人物的反映。但是目前,全國網吧整頓治理工作的重點主要是查處無證照經營,對于此類行為如何規范,目前的法律是缺位的,因而也就無法名正言順地予以監管。同時,該官員認為,網吧只是虛擬游戲交易的一個環境,事實上個人間的私下交易同樣大量存在,對于這一問題的根本解決有賴于對虛擬財產的認定。如果允許以現實財產買賣虛擬設備、賬號,網絡游戲開發商就可以不斷制造虛擬武器和游戲人物,以此換取巨額資金,可謂一本萬利。
法學專家:區別對待,關鍵在于取證
虛擬物品交易行為,特別是網吧業主從事此種行為是否屬于法律規制范圍,現行法律應當如何調整?對此,記者采訪了有關法學專家。
我國著名網絡法學專家、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研究所所長張楚教授告訴記者,獲得虛擬物品,玩家需要支付上網費等大量金錢和時間,其具有現實價值是確定無疑的,這在去年12月18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對網絡高手盜取網絡游戲中“裝備”一案的判例中已經得到了確認。目前,虛擬物品交易現象十分普遍。中國大多數網絡游戲經營公司都是代理商,沒有改變游戲內部規則、創制虛擬物品的權利。在僅有游戲開發商授權代理經營游戲的情況下,如果利用一些非法手段,如復制、竄改編號等買賣虛擬物品,應當屬于合同違約行為;情節嚴重的話可以納入刑法調整范圍。至于網吧業主的此類經營行為,如果是嚴重破壞交易規則,最好先由相應的網吧自律組織,如網吧業主協會、網吧聯盟等制定行業規則來進行調整,有必要時再由法律法規進行規范。
目前,基層工商部門在執法中遇到類似情況,常常會因無法對此行為定性而產生是否監管、如何監管的困惑。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王衛國教授指出,信息時代,各種各樣的信息產品都是可以進行交易的。只要這種買賣沒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沒有侵犯國家、社會利益,沒有違背社會道德準則,就沒有什么不可以。工商管理部門的管理范圍應當是從事營業的組織和個人。網民個人之間從事的交易行為,如果僅僅是偶爾發生,并非持續性的營業,就不屬于工商部門的管理范圍。如果有營業執照的網吧在提供上網服務的同時,為了吸引顧客附帶提供一些其他產品,可以傾向于認為屬于附屬商行為,執法部門不宜按超范圍經營進行查處。如果有營業執照,卻什么都不干,弄幾臺電腦,找幾個人,專門從事虛擬物品的交易,事實上就改變了主業的營業性質,可以按照相關法規予以查處。張楚教授同時指出,如果對虛擬物品交易中的違約或其他非法行為進行監管,關鍵問題還在于取證。虛擬物品交易的行為是在網絡游戲中通過人物賬號進行的,物品的交易記錄在游戲公司能夠找到,但是人物賬號的身份確認就是個難題了。國家公權力機關目前的技術手段盡管可以確認上網地點等,但對虛擬賬號和現實身份的對號入座仍存在困難,還需要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