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樓 Re: Eye-Fi閃存卡: 支持802.11n無線標準 Eye-Fi SD卡ProX2
- 1.藍牙(Bluetooth)是由東芝、愛立信、IBM、Intel和諾基亞于1998年5月共同提出的近距離無線數字通信的技術標準。 其目標是實現最高數據傳輸速度1Mb/s(有效傳輸速度為721kb/s)、最大傳輸距離為10米,用戶不必經過申請便可利用2.4GHz的ISM(工業、科學、醫學)頻帶,在其上設立79個帶寬為1MHz的信道,用每秒鐘切換1600次的頻率、滾齒方式的頻譜擴散技術來實現電波的收發。
藍牙技術的優勢:支持語音和數據傳輸;采用無線電技術,傳輸范圍大,可穿透不同物質以及在物質間擴散;采用跳頻展頻技術,抗干擾性強,不易***;使用在各國都不受限制的頻譜,理論上說,不存在干擾問題;功耗低;成本低。藍牙的劣勢:傳輸速度慢。 藍牙的技術性能參數:有效傳輸距離為10cm~10m,增加發射功率可達到100米,甚至更遠。收發器工作頻率為2.45GHz ,覆蓋范圍是相隔1MHz的79個通道(從2.402GHz到2.480GHz )。數據傳輸技術使用短封包,跳頻展頻技術,1600次/秒,防止偷聽和避免干擾;每次傳送一個封包,封包的大小從126~287bit;封包的內容可以是包含數據或者語音等不同服務的資料。數據傳輸帶寬為同步連接可達到每個方向32.6Kbps,接近于10倍典型的56kb/s Modem的模擬連接速率,異步連接允許一個方向的數據傳輸速率達到721kb/s,用于上載或下載,這時相反方向的速率是57.6kb/s;數據傳輸通道為留出3條并發的同步語音通道,每條帶寬64kb/s;語音與數據也可以混合在一個通道內,提供一個64kb/s同步語音連接和一個異步數據連接。網絡連接使用加密技術,同時采用口令驗證連接設備,可同時與其他7個以內的設備構成藍牙微網(Piconet ),1個藍牙設備可以同時加入8個不同的微網,每個微網分別有1Mb/s的傳輸頻寬,當2個以上的設備共享一個Channel時,就可以構成一個藍牙微網,并由其中的一個裝置主導傳輸量,當設備尚未加入藍牙微網時,它先進入待機狀態。
2.紅外接口是新一代手機的配置標準,它支持手機與電腦以及其他數字設備進行數據交流。紅外通訊有著成本低廉、連接方便、簡單易用和結構緊湊的特點,因此在小型的移動設備中獲得了廣泛的應用。通過紅外接口,各類移動設備可以自由進行數據交換。
紅外線是波長在750nm至1mm之間的電磁波,它的頻率高于微波而低于可見光,是一種人的眼睛看不到的光線。由于紅外線的波長較短,對障礙物的衍射能力差,所以更適合應用在需要短距離無線通訊的場合,進行點對點的直線數據傳輸。紅外數據協會(IRDA)將紅外數據通訊所采用的光波波長的范圍限定在850nm至900nm之內。
配備有紅外接口的手機進行無線上網非常簡單,不需要連接線和PC CARD,只要設置好紅外連接協議就能直接上網。
紅外接口是目前在世界范圍內被廣泛使用的一種無線連接技術,被眾多的硬件和軟件平臺所支持;通過數據電脈沖和紅外光脈沖之間的相互轉換實現無線的數據收發。
紅外接口的特點:
用來取代點對點的線纜連接
新的通訊標準兼容早期的通訊標準
小角度(30度錐角以內),短距離,點對點直線數據傳輸,保密性強
傳輸速率較高,目前4M速率的FIR技術已被廣泛使用,16M速率的VFIR技術已經發布
紅外技術的主要優點:
其使手機和電腦間可以無線傳輸數據;
可以再同樣具備紅外接口的設備間進行信息交流;
同時紅外接口可以省去下載或其他信息交流所發生的費用;
由于需要對接才能傳輸信息,安全性較強;
紅外技術缺點:
通訊距離短,通訊過程中不能移動,遇障礙物通訊中斷;
紅外通訊技術的主要目的是取代線纜連接進行無線數據傳輸,功能單一,擴展性差。
紅外技術特征:
紅外線通信技術適合于低成本、跨平臺、點對點高速數據連接,尤其是嵌入式系統。
紅外線技術的主要應用:設備互聯、信息網關。設備互聯后可完成不同設備內文件與信息的交換。信息網關負責連接信息終端和互聯網。
紅外通訊技術已被全球范圍內的眾多軟硬件廠商所支持和采用,目前主流的軟件和硬件平臺均提供對它的支持。紅外技術已被廣泛應用在移動計算和移動通訊的設備中。
3.閃存卡:閃存卡(Flash Card)是利用閃存(Flash Memory)技術達到存儲電子信息的存儲器,一般應用在數碼相機,掌上電腦,MP3等小型數碼產品中作為存儲介質,所以樣子小巧,有如一張卡片,所以稱之為閃存卡。
4.Wi-FiWirelessFidelity,無線保真技術與藍牙技術一樣,同屬于在辦公室和家庭中使用的短距離無線技術。該技術使用的使2.4GHz附近的頻段,該頻段目前尚屬沒用許可的無線頻段。其目前可使用的標準有兩個,分別是IEEE802.11a和IEEE802.11b。該技術由于有著自身的優點,因此受到廠商的青睞。
- 作者:大摩機手 2010-1-7 1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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