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拳擊,關于舉國體制,關于鄒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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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貼時間:2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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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業余拳擊聯合會”是“奧委會”下的若干單項體育聯合會之一。 奧運會、世錦賽、世界杯拳擊賽都是“國際業余拳擊聯合會”(AIBA)管轄下的“業余拳擊比賽”,是禁止職業拳擊手參加的。 WBC、WBA、IBF、WBO四大職業拳擊組織是獨立于“國際業余拳擊聯合會”的職業體育聯盟,它們之間的關系就像“國際籃聯”和“NBA”的關系一樣。不同的是,NBA職業球員可以參加“國際籃聯”的比賽,而拳擊因為有很大危險性,所以禁止職業拳手參加業余比賽。 一個有志于拳擊運動的青年,往往是從“AIBA”的業余比賽開始打起,先是參加國內的業余拳擊賽,打出成績后代表國家參加洲際、國際、世界業余拳擊賽,能獲得“世錦賽冠軍”乃至“奧運會金牌”是一個業余拳手的最高追求。一般在業余拳擊賽中打出名堂的,大多數在20歲上下轉入職業拳擊界,此時他們往往擁有上百甚至幾百場的業余比賽戰績和很多國家、世界級業余拳擊金牌。 進入職業拳擊界后,他們先從最基本的4回合墊場賽開始打,逐漸增加到10回合,最終戰績優異者會獲得WBC、WBA、IBF、WBO等職業拳擊組織的挑戰權,獲得向“職業拳擊冠軍”(也就是俗稱的“拳王”)挑戰的權利,勝者成為新的職業拳王。 目前參加業余拳擊運動的人數在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之間,其中只有少數佼佼者才會進入競爭更殘酷的職業拳擊界,目前職業拳手在冊人數大約是1萬多人(業余/職業的人數比例大約是百里挑一)。在業余拳擊界能獲得巨大成功的選手,在進入職業拳擊界后往往有不錯的發揮,目前大多數職業拳擊冠軍都有過輝煌的業余拳擊生涯。 阿里是1960年羅馬奧運會金牌得主,福爾曼是1964奧運會金牌得主,霍利菲爾德是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銅牌得主,泰森是同年美國奧運會代表團替補(美國金手套冠軍,即全國業余冠軍),劉易斯是1984年銀牌、1988年金牌。昨天比賽的霍亞是1992年巴塞羅納奧運會金牌,小梅是1996年銅牌...... 鄒世明以后很可能參加職業比賽,目前他的業余成就主要有:2004年雅典奧運會銅牌、2005年世界拳擊錦標賽金牌、2006年亞運會金牌,以及若干國家、國際比賽的金牌。 頂尖的業余世界冠軍和頂尖的職業拳擊冠軍還是有水平差距的,因為大多數職業冠軍其實是從業余冠軍經過殘酷的職業訓練、比賽、淘汰而來的。如果讓奧運會冠軍和同級別職業冠軍比賽(按職業規則,12回合,無護具,薄手套),職業冠軍基本能以KO結束所有比賽。奧運會冠軍不經過職業訓練立刻參賽,他的水平大致在職業拳擊同級別的世界前50-前100名左右。但是因為奧運會冠軍具備極佳的天賦和良好的技術基礎,稍加適應性訓練和一些比賽,就能很快適應職業比賽。比如霍利菲爾德、霍亞都是帶著奧運會金牌進職業圈僅經過1、2年10多場職業比賽就成為職業拳王。 如果讓鄒世明馬上參加職業比賽,比如本周末給他安排比賽,他能跟目前職業拳壇同級別的世界50-100名的拳手抗衡,跟前20名的打估計沒戲,跟前10名的打(也就是四大組織冠軍、頭號挑戰者以及WBU、IBO等小組織冠軍這檔次的),鄒世明基本難逃被KO的命運。 但是,如果讓鄒世明像泰森、霍亞、霍利菲爾德等人從業余轉職業那樣,經過幾個月的適應再參賽,他也能像這些前輩一樣,打出十幾場連勝,最終躋身職業頂尖高手行列。 由此看來,拳擊這個項目職業比賽和奧運會根本就是矛盾的,兩者只能選其一。很明顯,職業拳擊組織的比賽才是這個項目最高水平的比賽,就像網球一樣,水平最高在絕大多數球員心目中最最重要的比賽是大滿貫而非奧運會,盡管前者一年四次而后者四年一次。李娜就因為說了一句大滿貫比奧運重要的大實話而遭到孫晉芳的痛批。 現在問題來了,鄒世明具有這個水平,以后如果往職業拳壇發展的話說不定能打出一片天,職業拳壇才是真正證明自己實力的地方,金腰帶的分量明顯比奧運金牌重得多。但在中國,奧運會才是大過一切大過天的東西。前面已經說了,職業拳手是不被允許參加業余比賽的(比如奧運會),也就是說鄒世明在奧運會和職業拳壇上只能二選一。08年北京奧運會鄒世明參賽已經是勢在必行了,但12年呢?16年呢?舉國體制會允許鄒世明在顛峰時期放棄奧運打職業嗎?還是等到鄒世明年事漸高油盡燈枯之時連奧運會都打不出成績來才放他走?我們將拭目以待。 注:本文前半部分介紹拳擊知識是轉裁,后半部分討論職業和業余關系是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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