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文名是27件禮服。
表示珍充當過27次伴娘,當然她也希望自己能披上婚紗。 電影當然從婚禮開始,小時候的珍就有著為別人做伴娘的潛力。伴娘總是充當綠葉的,婚禮的主角是依然是新娘。
她默默的暗戀著自己的上司,一次聚會上上司和自己妹妹竟然一見鐘情,而且很快就要結婚,而且她毫無疑問又要充當婚禮顧問。看著自己喜歡的人和別人披上婚紗,不禁難過。
報社記者凱文走進珍的生活,他要做一篇關于伴娘的報道。這個過程中。他們都愛上了對方,卻不知道。
珍要阻止妹妹的婚禮,她得逞了。同時發現自己對上司并不是愛,真正愛的而是記者凱文。電影的最后,有情人終成眷屬啦。當年的27個新娘以及妹妹都是她和凱文婚禮的伴娘。
【暗戀】
年少時,我們都做過的事情。我們對某個男生非常有好感,他對我們的毫無任何意義的小動作,我們都會自作多情的理解成愛的暗示。于是越陷越深。
我們不會表達,我們只是把這份愛埋藏在心底。獨自品嘗那愛的甜蜜。把暗戀的對象幻想成自己的白馬王子,不斷給他帶上各種各樣的光環。完全不顧實際情況。
有一天,也許很慶幸。我們有機會和幻想的那個人談一場戀愛。結果八成會發現,這個人和我們曾經以為的樣子相差太遠。才意識到自己愛上的只是自己想象的那個人,而不是眼前的這個人。識趣的我們,一定會落荒而逃,不能容忍這個人,不再對他有感覺了。還是離開比較好。
大部分人的暗戀,還是以暗戀告終的。終其一生不會表白,看著他和別的女生分分合合,自己也不會參與,只是在旁邊看著,傷心或者快樂。我還是比較贊成這一種的,既然是暗戀,還是一輩子都不要說出來,哪么他在你心中的形象將永遠那個偉岸。即使年老時,想起他來,永遠停留在18歲年輕的樣子。愛人,會隨著時間老去。暗戀,不會。
【mr.right】
總要選擇一個合適的人,才能托付終生。婚姻絕對不能湊乎,我總是這樣大嚷著。
當初那么多信誓旦旦,認為一定會幸福的人,都已分手告場。那湊乎的人們,更是堅持不了多久。有人反駁我,婚姻是一種妥協,只要你愿意妥協70年,有什么不能解決的?也有人說,日子,和誰都是過,和誰過都一樣。
不一樣,怎么能一樣呢?
和不喜歡的人在一起能有真正的開心嗎?和沒有共同愛好的人在一起能有歡聲笑語嗎?家,不止是兩個人共同居住的地方。更是兩個人互相照顧,互相鼓勵,互相分擔的地方。
如果和一個人在一起感到拘謹,離開他。
如果和一個人在一起趕到被束縛,離開他。
愛情不能勉強,何必為難自己?終究有一個mr.Right屬于你。如果沒有?那么,寧為玉碎不為瓦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