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財有道 -官員走穴普遍 出場費過萬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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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貼時間:20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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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出席商業活動,為企業剪裁題詞早已司空見慣。 但是誰能知道,普通的商業活動背后卻隱藏著巨大的利益鏈條。
收入頗豐的“趕場”
2004年3月31日,陜西山陽縣委、縣政府幾位主要官員在一水電站開工儀式上進行剪彩時,彩綢下驚現數份紅包。工程投資方負責人在眾目睽睽之下將這些紅包分送給剪彩官員,有的官員直接把錢裝進腰包,有的半推半就,臺下群眾噓聲一片。
官員出席商業活動,為企業剪裁、題詞老百姓早已見怪不怪。官員的走穴行為,就當下社會環境來說,似乎正在成為一種可以被接受和被諒解的習慣。然而,正是這種被我們忽視的現象已經成為了腐敗官員乘機收受賄賂的主要方式,官員的灰色收入不少也正是來源于此。如何杜絕官員的走穴?如何讓這種變異的受賄行為得到有效的控制?
官員商場走穴現象普遍 “出場費”最高超萬元
2007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鄭筱萸死刑。有報道披露,鄭筱萸很喜歡參加全國各地的制藥企業邀請其出席的剪彩、揭牌等活動,而且每次都接受高額的出場費。山西省的一家企業曾邀請其參加開業剪彩,事后給他的出場費高達20 萬元。 達人觀點
權力快感下的“官員走穴”
官員走穴看似是由企業制造的,但從根本上說,公權力才是根本上的制造者,是“權力意志快感”的產物。官員走穴是權力意志在社會畸重的表現。假如公權力不足以對企業或者公民產生足以改變命運的力量,企業憑什么白白讓官員得利?
官員走穴背后隱藏著什么?
其實對于官員們走穴這種現象其實是我們一部分官員的行為,雖然是少數,但是影響卻是頗大,甚至可能因為這一小部分人會引起一場地震,而在這些官員走穴的背后到底是什么?我想此時不言自明,那就是蘊育了一個更可怕的貪污腐敗的腫瘤,而這對于黨與國家的和諧都是一個危害,更為可怕的是可能會影響到如今新一代領導人樹立起來的廉政建設的新形象。
官員走穴是以權謀私
單位借用領導的面子,領導收納了單位的出場費,這看似是你情我愿的商業活動,不應該算是違法行為。可是我們只要往深層問下去,假如沒有了這個官員身份,那么這些單位還會請他們出場,并請隆重的介紹嗎?我們不排除單位和領導關系好,愿意出錢邀請一個名不見經傳的普通老百姓,只是似乎我們在現實生活中見到的這樣的事情確是少兒又少。
官員走穴幾時休?
官員走穴 收益大風險小的買賣
官員走穴是權利尋租
媒體評論
官員“走穴”是滋生腐敗的土壤
四川省“書記賣官案”的主角、南充市高坪區原區委書記楊毓培為減少“不明財產”數額,竟在法庭上稱:“我作為一個領導,每次開會都會發錢(給我)的,不論大會小會,這筆錢也沒給我算進去。”顯然,在楊毓培眼中,“出場費”完全為正當收入。
官員“走穴”賺灰色收入 被指盜用政府信譽
于一些詳細的關鍵環節,這位負責人婉言謝絕作進一步的透露,只就出場費提供了一個大概數字,“一般來說是500元、1000元或2000元不等,級別越高,出場費也越高,最高的甚至達到萬元以上。”
官員“走穴”去表演什么
說到走穴,我們一般都認為這是歌星、影星的事,但是,現在走穴又多了一個新興群體——政府官員。和明星大腕們走穴的目的一樣,官員走穴也是被利益驅動。
官員走穴拿出場費也是受賄
用法律拴官員走穴之腳
謹防“走穴”成官員另類腐敗 見解:怎樣杜絕官員走穴
杜絕官員走穴的最好辦法就是財產公開
企業商業活動為何要請官員出場?道理已是非常淺顯,那是沖著官員手中的權力而來。可能也為以后打開權力的方便之門作些準備和先奏。說到底,官員無非是將手中的權力商品化,是典型的權錢交易。惟一不同的是,這種做法很是隱私化,且由于數目較少而游離于法律之外。
李福:以完善的制度設計來遏制官員走穴
將公共資源用于私域并從中牟取私利有悖于公正原則,更不符合現代公平社會的應有之義。因此,禁止官員參與商業活動勢在必行。只要制度設計得當,只要監督與執行能充分發力,官員走穴必將得到有效遏制。
權力“走穴”需制度糾編
戈止:官員走穴商場必須課以重典
用法律拴官員走穴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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