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直到退休后才被查處究竟說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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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貼時間:200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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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直到退休后才被查處究竟說明了什么?
文/石心
讀了《人民時評》有關貪官直到退休才被查處的文章,感到非常的好。文章從好處和壞處兩個方面來辨證地看待貪官直到退休才被查處的問題,分析的非常獨到。但是。俺覺得文章似乎還有點意猶未盡的意思,所以也就忍不住要多說兩句,談點自己的看法和認識。
的確,我們在反腐敗的過程中發現了不少的問題,比如這個查處的腐敗分子多是原書記、原市長、原局長、原xx長等等。為什么會有這么多“原腐敗分子”沒有被及時查處呢?為什么會有這么多的“原腐敗分子”帶病提拔、帶病上崗、邊腐邊升呢?為什么查處這些腐敗分子之后會有一連串的腐敗分子被“拔出羅布帶出泥”呢?這些問題都是值得我們思考和研究的!
貪官直到退休才被查處固然沒有能逃過懲治。但是它還是能說明很多問題的存在。那么貪官直到退休才被查處究竟說明了什么呢?我想這樣幾點是應該能說明了的:
一是監督的薄弱和不力。很多腐敗分子的腐敗行為都是在位的時候犯下的,也正是在位的時候最具備腐敗的條件。然而他們的腐敗卻未能及時暴露出來,未能及時的查處,這說明我們的監督不到位。不敢監督、不能監督、監督不了,這些問題是普遍存在的。那些腐敗分子在位的時候,利用手中的權力,他們就能完全罩得住,不讓自己東窗事發。監督似乎也完全在他們的掌控之下,完全具有有恃無恐的理由。這也恰恰說明,我們還沒有形成發現腐敗的體制機制,我們的監督還是弱勢的監督,還是薄弱無力的監督。
二是選拔任用有問題。我們不難發現,這些“原腐敗分子”中很多都有邊腐敗邊提拔的經歷,這個方面的比例恐怕不低。由此也可見我們的干部選拔考察方面是有漏洞的。我們說諸多的腐敗分子腐敗了,如果經歷層層考察,腐敗分子的劣跡一點都不能察覺,那么我們的考察問題出在了哪里?我們的考察是不是流于形式了呢?從公布的案件看,不少腐敗分子甚至腐敗之后連續提拔了多個崗位職位,而且是其間就沒有停止過腐敗,然而他們卻能平步青云,仕途盡然出奇的順利,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大問題!干部的提名、干部的考察問題這么多,但是我們鮮少聽說過誰因此而被追究了責任!
三是分工方面的問題。我們說貪官直到退休之后才被查處,腐敗難于發現、監督難、難監督的一個重要原因與領導干部提拔任用之后的分工有關。很多干部提拔之后分工依然是“不離本行”。比如干部科長提拔之后成了分管干部的副部長,比如預算科長提拔后成了分管預算的副局長,比如建設局長提拔之后成了分管建設的副市長,教育局長成了分管教育的副市長等等。由于處于這樣一個格局之下,貪官人脈廣、關系深,也就給腐敗問題暴露增大了難度。也正是因為如此吧,很多的窩案串案往往是“拔出羅布帶出泥”,“牽一發而動全身”,牽涉甚廣。可以說這也是腐敗滋生蔓延的一個有利條件。
我想貪官直到退休才被查處能很好的說明以上三點。這也算是這個問題的關鍵之一吧!當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這只是這個重大問題的幾個小的方面,說出來僅供參考吧!
2008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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