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魚鱗、蛇身、鹿角、馬鬃、牛鼻、鷹爪,通陰陽,曉變化,能飛騰,善泳躍,自古為神圣之物,帝王之征。披著金色盔纓的龍騎士們宛如一條條出水蛟龍,馳騁于原野,搏殺于沙場,其英姿勃發、瀟灑迅捷,又與蛟龍何異!古人云:“開談不說龍騎士,玩盡游戲也枉然”(盜版),我等不妨高燃紅燭,淺斟香茗,細說一下龍騎士。
一、飛龍在天。上策
龍騎誕生于堡壘時代(葡萄牙某卡片能提前生產,但實用價值不大,無視),這往往是一個局勢動蕩、戰斗復雜的時代:殖民強攻者功敗垂成,精銳盡出而未能攻拔,資源表無限凄涼,看著“III”的標志戰栗不已;直升堡壘者如履薄冰,終于堅持到這一天,迅速拉開架勢,準備反攻倒算;互相跳堡壘者插招換式,各出絕招,一場大戰拉開帷幕。
同時擁有射程和快速的兵種最難測試平衡性。龍騎屬于克制兵種,但他們生來就有高達26的遠程攻擊力,190的生命值,以及風馳電掣的速度7.25,毫無疑問,他們決不僅僅是簡單的克制兵種。堡壘時代是他們的黃金時期,因為這個時候充足的卡片、礦產足以支撐龍騎的生產,火槍系還沒有成型(土耳其例外),所有的肉搏兵和輕步兵都被龍騎克制,7個以上的龍騎就足以把一塊富裕的殖民地打得焦頭爛額。
堡壘時代往往殖民地縱深不會太大,而初期兵力又不足以一口氣推平,所以‘騷擾’成了最主要的軍事行動,于是速度快到7.25的龍騎凸現了他們的價值,他們可以輕松實現長途奔襲,迅速插入敵人最脆弱的經濟區大肆燒殺,在敵軍撲救到來之前逃之夭夭,又能在敵軍撲空放松戒備之后火速奔回,憑借26×3的攻擊力突殺敵人騎兵。手握重騎、劍士之類貴兵種的敵人只能望其項背,徒喚奈何。強勁、快速而毫無征兆,進可攻退可守,進則神兵天降,退則無影無蹤,使人防不勝防。這就是堡壘時代的龍騎騷擾,恰如那句諺語:神龍見首不見尾。
孤鴻之所以把這種零星的騷擾推為上策,是因為這樣最能發揮龍騎的速度優勢。在一次次騷擾中逐步拉大經濟差距,而且使敵人首尾難顧,疲于奔命,無法組織反擊,這個戰術的缺點是對騎兵高達78的攻擊力往往派不上用場。但龍騎這種貴兵種如果在堡壘時代大批量生產很傷經濟,而且一旦大量龍騎做為主戰兵力登上主戰場,就要面臨陣地戰、拉鋸戰,速度快的特點得不到發揮,與重步兵、炮兵的對抗毫無優勢,加之攻城不強,遇到堅壁清野就會非常被動。隨著時光流逝,經濟逐步Boom起來,工業時代即將來臨,尤其是步槍兵成群登場,大群龍騎將無用武之地。由此可知:龍騎不宜量產,不宜主戰。當然這只是在一般情況下的結論,有時候可以用大量龍騎主戰,后文再說。
的確,堡壘前期、中期是龍騎沒有天敵的時期。但是如果只在這個時期出少量龍騎用于騷擾,豈不太大材小用了?下面說第二種用途:守家。
二、見龍在田。中策
堡壘時代經濟Boom,獵人、礦工難免有不少裸露在軍力保護之外的,而這在敵人的眼里是最肥的肉,于是敵人總會派兵來騷擾(或者說是偷襲)這些村民,用于騷擾的首選兵種往往是廉價騎兵,例如德國烏蘭騎兵,俄國哥薩克,等等。一不小心被這些騎兵砍光礦工,經濟受很大打擊。于是我們必須派一些兵去保護。
我選擇進攻、防守兵種有一個原則,就是慢速兵統統拿去正面進攻,防守的兵必須是快速的。因為陣地戰回旋余地不大,速度慢、沖擊力強的步兵可以盡其所能,而快速兵種防守可以迅速轉守為攻。反過來,兩條腿的慢兵種防守根本追不上騎兵,而四條腿的快兵種在陣地戰中也發揮不出速度優勢,等于戰斗力打折。
拉回前面的話題,既然知道敵人會用騎兵騷擾外圍村民,我們正好可以出幾個龍騎守株待兔。騎兵自投羅網,吃了當頭一棒,往往是跑都跑不了。想想看,用5個龍騎追殺10個哥薩克是多么的愜意:)龍騎一直追殺到敵人家門口,可以立即匯合大部隊投入進攻,而對方騷擾未果,正面壓力加大,肯定不會再分兵去騷擾,局勢將因此而發生重大轉變。可見,因為其速度快、天敵少、克騎兵的特點,龍騎是最好的騷擾兵種,也是最好的抗騷擾兵種。正所謂靜如處子,動如脫兔,龍騎守家的好處是吃死騎兵,可以在攻守之間靈活轉換,充分利用了速度和對騎兵的殺傷力。缺點是受制于人,比較被動,對方如果不騷擾,貴重的龍騎就會白白浪費在防守上。龍騎的生命在于運動。
畢竟龍是翻江倒海、升天入地之物,如果只用于小規模的騷擾、防守、反擊,似乎仍嫌不足,下面研究一下龍騎的第三種用途:主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