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1月5日消息,美國愛荷華州的一名聯邦法官命令微軟董事長蓋茨和首席執行官鮑爾默于本月晚些時候在一次審判中出庭作證。據美聯社報道稱,微軟受到了集體反壟斷訴訟,原告要求微軟對自1994年以來購買微軟產品的愛荷華州居民賠償4.5億美元。起訴書聲稱,微軟的反壟斷商業行為使得消費者在購買它的產品時花了冤枉錢。
據了解,該案將于11月13日在得梅因開庭審理。 波爾克縣聯邦地方法院法官羅森博克表示,原告律師康琳提出的讓蓋茨和鮑爾默親自出庭作證的要求沒有什么不合理的。他在上周四的一法法律文件中寫道:被要求出庭作證的證人對于被告的決策負責重要責任,陪審團應當親自看到他們本人,這有助于陪審團評估他們證詞的可信度,有助于搞清楚案件的真相。沃利斯表示,蓋茨和鮑爾默已經計劃出庭作證,康琳沒有必要讓法院命令他們必須出庭作證。康琳說,法官的命令意味著蓋茨和鮑爾默必須在她傳喚他們的時候到庭作證,必須回答她的所有提問,她表示,我們將這看作是我們獲得的一個重大勝利,并預計審判將持續6個月時間。但沃利斯懷疑審判會持續這么長時間。
據微軟表示,它的產品成功的原因在于其低價格和高質量。微軟的律師沃利斯說,我們相信,愛荷華州的消費者和企業從我們價格合理的產品中獲得了難以置信的價值。
(第三媒體 2006-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