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在315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之際,在上海市消保委的敦促下,日前蘋果中國公司終于作出改進承諾: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來解決消費者投訴。這表明了跨國公司的“全球維修政策”,首次向中國消費者作出了讓步。
據了解,蘋果iPod音樂播放器的維修政策,從2006年底開始就備受質疑。不少消費者投訴反映,iPod出現故障后報修后,蘋果公司不予維修,而是直接更換備件,而更換備件的保修期從一年縮水為3個月,有的消費者還反映,蘋果更換的新機是翻新機。雖然消保委幾經交涉,而蘋果公司一直以“全球維修政策”為由,拒絕為消費者維修機器,或者延長更換新機的保修期。
蘋果公司的這一政策引起了市消保委的高度關注。從去年年底開始,市消保委相關人士就開始與蘋果公司進行溝通。經過了長達3個月的談判,蘋果公司日前終于作出讓步,向市消保委正式發函作出書面承諾:將就中國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作出切實可行的改進,逐一處理消費者的投訴,以更好服務于中國消費者。市消保委秘書長趙皎黎表示,蘋果ipod事件是跨國公司首次根據中國消費者的要求作出改進承諾。跟之前強硬的態度相比,蘋果公司這一表態已經有所進步。消保委對此表示贊同,也希望蘋果公司能進一步明確細化落實承諾。
據悉,根據《消法》的立法規定與精神,換貨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應重新計算;其次,這一政策事先并未告知消費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市消保委認為,蘋果公司“以換代修”的維修政策混淆了“保修期”的概念,不符合中國的“三包”政策和消費者的心理習慣。
(第三媒體 2007-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