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百度在步升音樂案一審敗訴的情況下,今日它將和環球、索尼BMG、百代、華納等四大唱片公司會談,商討網絡音樂版權問題及其解決方案。
眾所周知,在中國的網絡音樂版權問題上,除了近期百度對步升音樂案的糾紛之外,今年3月,北京紫禁城影業已將搜狐告上法庭。今年7月,北京新畫面影業公司因《十面埋伏》的鏈接也起訴了百度。今年9月,百度貼吧出現《哈利·波特6》中文版電子書,遭到人民文學出版社的指責。顯然,這些版權問題糾紛,都由于搜索引擎技術的應用,打破了原來固有的權利和利益格局。但是,在版權問題上,據悉連全球著名的搜索引擎公司Google都不能應對現有的法律環境。
目前在中國提供搜索引擎服務是以百度、新浪、搜狐公司為主。相對而言,雖然圖書、影視等娛樂內容的版權是和音樂相類似,但是音樂的版權保護,必然比新聞與圖書的版權保護更嚴。
現在以唱片公司整個利益集團聯盟出頭,直指百度提供搜索鏈接就是侵權,給目前中國的整個專項搜索模式籠上了陰影,真是前途未卜。有業內人士認為,在中美知識產權問題如此敏感的大環境下,對百度等互聯網公司沒有利好消息;中國這些搜索引擎公司的規模太小,跟環球等國際巨頭比,議價能力實在太弱;看來,這次百度很可能要摔跟頭。
據傳Google所有的糾紛,都是以Google主動刪除進行和解而告終。就在今年8月,蘋果與Google準備達成合作,通過Google提供蘋果電腦和iPod用戶的iTunes網上音樂商店服務。而收費音樂在中國市場上對用戶沒有多少吸引力,必然會導致以MP3搜索為主的百度等搜索引擎流量的顯著降低,進而又將會影響到百度的競價排名收入。
百度副總裁梁冬稱,“百度準備拿出自身優勢資源,來建立用戶、網絡渠道商、唱片公司和歌手的產業鏈。”百度一是做音樂或者影視和出版公司的分銷商,除對搜索進行排行外,設置專區,歌曲或圖書直接與所屬公司鏈接,為其增加流量的同時,也會推出“百度幣”等網上支付方式,然后對下載收費進行分成。另一種就是百度替SP分銷,用戶通過百度搜索下載彩鈴、視頻或電子書到手機上,百度在取消了全部盜版鏈接的情況下會參與分成。
看來,搜索引擎作為唱片公司“分銷商”的角色,的確是一個較好的網絡音樂版權問題解決辦法;搜索引擎作為媒體形式之一,只要有強大平臺就可以幫助擁有版權的公司銷售產品。 至于百度和環球、索尼BMG、百代、華納等四大唱片公司會談的結果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吧!(第三媒體 2005-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