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1月13日消息報道,昨日,海淀法院開庭審理了華旗資訊狀告海爾商標侵權案。擁有“愛國者”商標的北京華旗資訊科技公司,認為海爾公司制造銷售的“愛國者系列解碼芯片”侵犯了自己的商標權,為此,華旗資訊科技公司起訴海爾集團子公司-北京海爾集成電路設計公司,并索賠3400萬元。
據華旗資訊稱,公司在1998年注冊了“愛國者”商標,用于計算機周邊設備,目前“愛國者”已是高科技領域的知名品牌,并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但2006年后,公司發現北京海爾集成電路設計公司制造銷售了被稱為“愛國者”的解碼芯片,并在宣傳中大量使用“愛國者”標志。被告此舉,侵犯了商標權,混淆了“愛國者”產品的生產商,給公司帶來不良影響。華旗資訊認為,海爾公司的芯片銷量,在去年初就達到了2500萬片,遂要求被告賠償3400萬元。
而被告北京海爾集成電路設計公司稱,公司生產的解碼芯片,有英文商標Hipatriot,公司在網站上使用“海爾愛國者I號”等,比“愛國者”商標多出不少字符,只是在個別場合對英文商標的漢譯。海爾集成電路設計公司認為,公司生產的芯片屬于集成電路,是一種元器件,與“愛國者”商標使用的計算機周邊設備不是類似商品。而且海爾擁有愛國者不能相提并論的知名度,較愛國者更具有顯著性,“海爾愛國者”的主要部分是海爾。并認為,愛國者商標不具有獨創性,也沒有特殊意義,是使用頻率相當高的普通詞匯,使用在“海爾愛國者”中只是其常用詞匯的意思,即“愛國的人”。
據悉,雖然海淀法院開庭審理了華旗資訊狀告海爾商標侵權案,但并未當庭宣判此案。
(第三媒體 200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