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長春日報報道:市民劉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煩心事,他的手機因出現故障已經返廠維修一個月了,這期間,他多次向相關售后服務部門要求為其提供一部備用機,卻屢屢被拒。
據悉,劉先生的手機出現了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經售后服務部門檢測后返廠維修。這期間,劉先生要求售后服務部門為其提供一部備用機,但被對方以“沒有手機”為由拒絕了。劉先生前往市消協投訴時距手機返廠維修已經超一個月的時間了。
記者從一位手機售后維修人員朋友那里了解到,維修人員之所以用盡種種手段推托不給消費者提供備用機,是因為備用機的數量太少了。
一般情況下,一家售后的備用機只有兩三部,規模大一點的售后也不超過5部。如果售后維修點要滿足消費者對備用機的需要,僅僅使用廠家提供的幾部備用機是遠遠不夠的。一些大的經銷商為了維護自己的店面形象,為消費者盡量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務,不得不向市場購買一些款式老舊、功能單一、價格便宜的二手手機以供消費者維修手機時做為備用機來使用。而一些小的經銷商,根本不愿意增加成本,連二手手機也不肯花錢購買,在消費者來維修手機時,他們都盡量不給消費者主動提供備用機。
“即使有人申請到備用機,也有很多麻煩。”譚先生說,為了能夠增加店內備用機的使用壽命,有消費者來申請備用機時,他們會讓他簽很多協議,并且會收取一定的押金,如果消費者將備用機弄壞,賠償的價格足以再購買一部新的了。“很多消費者因為怕麻煩都不再使用我們提供的備用機了”。
依據《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五條:送修的移動電話機主機在7日內不能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給消費者提供備用機,待原機修好后收回備用機。為此,他們必須為消費者提供備用機。
記者從河南省消協了解到,在近年來消協接受的消費投訴中,關于手機方面的投訴明顯多于其他,但是因無法索取備用機而進行投訴的并不多。對于花大量時間維修手機卻很難索取到備用機的現象,省消協的工作人員說:“既然提供備用機是有明文規定的,市民如果遇到拒絕提供備用機的情況就可以向消協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鄭州金蘋果通信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于權宏認為,售后服務點都應該無條件地按照手機三包法規定提供免費備用機以供消費者使用。在地級市,廠家一般會設專門的維修點,備用機還有兩三部。但一些市縣級的手機經銷商,廠家顧及不到,很少為這些手機經銷商提供備用機。手機經銷商只有購買舊機或拒絕、拖延為消費者提供備用機,使自己的店面形象大打折扣。針對這一現狀,于總向金蘋果通信服務連鎖機構旗下所有的會員單位提出要求,必須為消費者提供備用機,滿足消費者的需要。為此,金蘋果通信服務連鎖機構決定專門為會員單位訂制一批款式新穎、價格便宜、功能齊全的手機,做為備用機來使用,該批手機屬備用機專用,不得出售,以滿足消費者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