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電子產業復蘇,促進了全球電腦和手機市場的生產發展,過去的2010年,是蘋果公司豐收的一年,iPad成功開創一個全新市場,并獨占百分之九十的平板電腦市場,而在智能手機方面,iPhone 4也是獨占鰲頭,MAC筆記本和臺式機同樣有著出色的表現。據國外消息報道,蘋果公司日前采取法律行動反擊微軟有關“App Store非商標”的指控。蘋果指出,“App Store”這個詞與微軟公司的商標“Windows”屬于同一類詞。
app store商店網頁圖片
據悉,今年1月份,微軟向美國專利和商標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提請訴訟,要求該局駁回蘋果公司獨占“App Store”的請求。微軟公司此前表示,自己有權使用“App Store”這個名字,認為這個術語屬于通用名詞,任何為諸如智能手機之類設備提供程序銷售的商店都可以用。
據了解,App store即application store,通常理解為應用商店。App Store是一個由蘋果公司為iPhone和iPod Touch、iPad以及Mac創建的服務,允許用戶從iTunes Store或mac app store瀏覽和下載一些為了iPhone SDK或mac開發的應用程序。蘋果公司在提交給美國專利和商標局的文件中則要求的要求,并指出微軟公司最為著名的商標同樣是屬于通用名詞。蘋果的文件指出,“微軟公司的‘Windows’商標本身就因為屬于通用性多年來一直備受爭議,微軟應該清楚的指導,通用性評估的重點應該是在商標的整體性上,需要絕大部分公眾對相關術語的主要意義的理解作出事實密集評估(fact-intensive assessment)。然而,微軟并沒有對公眾如何整體上理解‘App Store’做出綜合評估后再采取行動”。而微軟公司方面則表示,將繼續自己的訴求,反對蘋果的這個商標申請。微軟一位代表表示,公司對此案件很有信心,認為“App Store”這個名詞依然是所有人都可以使用,并不需要擔心蘋果公司的報復。
對此,業內人士分析認為, 全球電子產業復蘇,促進了全球電腦和手機市場的生產發展,過去的2010年,是蘋果公司豐收的一年,iPad成功開創一個全新市場,并獨占百分之九十的平板電腦市場,而在智能手機方面,iPhone 4也是獨占鰲頭,MAC筆記本和臺式機同樣有著出色的表現;蘋果公司日前采取法律行動反擊微軟有關“App Store非商標”的指控,并指出,“App Store”這個詞與微軟公司的商標“Windows”屬于同一類詞;由此看來,全球電子產業的激烈競爭已深入到商標申請的范圍了。
(第三媒體 201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