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10月8日消息報道,盡管蘋果股東在“股權丑聞”事件中力挺CEO史蒂夫-喬布斯,但有分析師認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可能并不會就此罷手。據路透社報道,蘋果不久前曾披露,在1997年至2001年間,公司部分股票期權的發放存在問題。其中一筆存在疑問的選擇權授予了CEO史蒂夫-喬布斯。隨后,蘋果的外部董事特別委員會聘請獨立小組調查此事。因此,蘋果還延遲遞交了截至7月1日的第三財季報告。
據蘋果上周三宣布,經內部調查后發現,喬布斯對公司的股權不適當發放問題的確有些了解,但其本人并未從中受益。對此,喬布斯還在一份聲明中稱:“我為此向股東和雇員表示道歉,因為此事是在我的任期內發生的。這完全與蘋果的行為準則相背。目前,我們會盡快地解決余下問題,并確保此類事件不再發生。”,看來,公司股東是希望保全喬布斯,因為Mac計算機和iPod之所以能夠取得如此成功,與喬布斯個人魅力和才氣是分不開的。但特拉華州大學企業監管學專家Charles Elson認為:“在政府采取任何行動之前,很難說此案將告一段落。”
據了解,9月份就有分析稱,喬布斯也許并不像人們所預想的那樣清白。因為在1997年至2001年期間,蘋果董事會的大部分成員都是由喬布斯親手挑選的,許多董事與喬布斯或蘋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而且,在2000-2001年間,蘋果有16個月的時間未設立補償委員會。而發放股權的任務自然就落在了包括喬布斯在內的董事身上。
(第三媒體 2006-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