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4月9日國外消息報道,美國一聯邦陪審團周三裁定,微軟竊取了新加坡軟件公司Uniloc的專利,微軟需要向Uniloc賠償3.88億美元。美國羅得島州聯邦法院陪審團在審理后裁定,微軟Windows XP操作系統和Office辦公軟件使用了原告的反盜版專利技術,微軟應當向Uniloc和其美國子公司支付3.88億美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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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代表Uniloc公司的波士頓Mintz, Levin, Cohn, Ferris, Glovsky &Popeo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保羅哈耶斯(Paul Hayes)對此表示,“Uniloc已與微軟苦苦爭斗了6年,最終法律還給了Uniloc公道。”
而Uniloc和總部設立在美國歐文市的Uniloc美國公司在此前的訴訟中表示,微軟使用了他們的安全技術賺取了數十億美元。微軟發現了他們的專利技術并在未經許可情況下使用這些技術;而且微軟的反盜版軟件里沒有任何特別的東西。Uniloc指出,該公司的專利是由澳大利亞人瑞克理查德森(Ric Richardson)所有,他在上世紀90年代初開發了一種與軟件注冊系統有關的技術。Uniloc聲稱,理查德森在1993年向微軟展示了這種技術,微軟當時保證不會拆解代碼復制該軟件,但在1997或1998年時,微軟卻違背了諾言,開發了類似的軟件。Uniloc此前要求微軟按照每份2.5美元的價格支付版稅,用于已售出的2.23億份XP系統、一些Office、Server軟件的激活,微軟應當支付逾5.58億美元專利版權稅。微軟對此表示,如果敗訴也只能按照5美分/份的價格支付版稅。
對此,微軟表示,該公司將對羅得島州聯邦法院的這一判決結果進行上訴。微軟發言人戴維波衛麥斯特(David Bowermaster)對此表示,“我們對陪審團的判決結果感到非常失望。我們相信我們沒有侵犯專利,Uniloc的專利是無效的。該公司想要得到賠償不應受到支持。”
(第三媒體 2009-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