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貸自2006年進入中國后,呈現出繁榮與險象并存的局面。一邊是國家層面對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支持,一邊是部分不規范平臺接二連三爆出負面消息,讓投資人如置身互聯網投資的迷霧中。媒體獲悉,7月中旬,央行召集多家互聯網金融公司開會,就尚未出臺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文件進行溝通交流。據悉,《指導意見》中明確將互聯網支付、P2P網絡借貸、眾籌、互聯網基金銷售和互聯網保險等5大領域納入金融監管范疇,建立包括互聯網金融網站備案制、最低注冊資本要求、信息披露制度等在內的一整套監管體系。至此, 備受關注的互聯網金融行業的頂層設計業已基本成型。
在對P2P網絡借貸的監管范圍中,信息披露占據重要位置。由于P2P網絡借貸流程的虛擬性和交易方式的特殊性,信息不對稱問題特別突出,決定了信息披露在整個資本市場運行過程中處于中心和基礎地位。只有確保信息真實、準備、完整、及時,才能形成合理的市場定價,發揮資本市場有效配置資源的作用;才能引導市場預期,才能及時充分地揭示和評估風險,提高P2P網貸行業的穩定性。
北京易通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首席運營官康文發布易通貸信息披露制度
在“2014 P2P法律和風控研究論壇”上,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互聯網誠信聯盟首席法律顧問肖颯直言不諱地指出:互聯網金融企業因跨界融合、挑戰金融監管和運作資本,觸發刑事風險。強化P2P網貸行業信息披露具備法律責任。信息披露是向社會公眾做作出的承諾,信息披露義務人必須嚴格履行法律義務,其言行必須與所披露信息一致。因此建議網貸從業者通過完善信息披露、安排公開日、設立溝通渠道、利用第三方平臺等方式來建立更合理的行業體系,從而引導整個網貸行業的發展方向。
業內雖普遍認識到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和完善的意義,但尚未明確信息披露的具體實施方向。在“2014 P2P法律和風控研究論壇”上,北京易通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首席運營官康文首次向公眾發布《北京易通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并現場開啟啟動儀式。康文指出,網貸平臺的信息披露并非簡單、直接地將網絡借貸平臺和借款人信息呈現給公眾。網貸平臺作為金融中介機構,在保障投資人利益的同時,也需要兼顧保護借款人的隱私。該觀點得到了與會人士的廣泛認同。互聯網金融千人會執行秘書長、兼任華爾街分會秘書長,國際金融論壇互聯網金融中心研究員蔡凱龍先生也在“2014 P2P法律和風控研究論壇”上表示,信息披露是規范P2P網貸平臺發展的有效保證。平臺應從自律出發,進而達到行業信息管理的安全和規范。
據了解,易通貸是目前業內首家發布信息披露制度的P2P網貸企業,在易通貸的信息披露制度中,將信息平臺分為六級,對項目的審核和風控分為七類,總共歸結出80項。涉及到這80項內容的信息將針對對象不同進行有效披露,而易通貸信息披露制度核心就在于信息安全的保護。行業知情人士透露,此前該公司就已設立投資者保護委員會、設立風險準備金賬戶、發布《自律制度》以及引入保險機構,確保平臺規范運營和投資人資金安全,在風控安全方面走在了P2P行業的最前列。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P2P網貸行業的前進是大勢所趨。搶占信息披露制度先機者就等同于搶占到P2P網貸行業先機,從這點看來,易通貸此次“勇吃螃蟹”之舉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本次論壇上,業內人士共話發展迸發的思想火花,也將對未來P2P網貸行業的發展貢獻不菲。
(新聞稿 2014-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