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剛剛結束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對環境的改善提出了具體要去: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增加天然氣供應,完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發展的扶持政策,提高清潔能源比例。
作為重要的清潔能源,包括太陽能、核能、熱能等在內的可再生能源在破解化石能源困局、轉變傳統能源發展方式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3月3日,國家能源局正式出臺《關于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2020年,除專門的非化石能源生產企業外,各發電企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應達到全部發電量的9%以上。這是國家能源局對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度的首次強制性規定。
經過對目前面臨的各種問題的梳理,以及對光伏、風電、水電和核電等各類清潔能源的比較分析,太陽能熱發電通常通過補燃或與常規火電聯合運行改善出力特性,使其可以在晚上持續發電,甚至可以穩定出力承擔基荷運行;同時,太陽能熱發電技術還具有優異的環境特性,在各種能源技術中其在全壽命周期內所排放二氧化碳量最低;由于光熱電站的建設周期較長,對勞動力的需求也更多,創造的工作崗位也就更多,對帶動項目建設地人員就業效果更加明顯;另外還可對原有火電進行升級改造。
“目前國內已有10多個太陽能熱發電項目在開展前期工作,我國太陽能熱發電產業潛力巨大,也已具備一定的技術和設備制造產業基礎,應該把太陽能熱發電作為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一個新領域加快啟動發展。”國家能源局在去年針對中海陽起草的相關提案所做的答復已經清楚地表明,我國已經具備開展太陽能發電項目的基礎條件。
需要提及的是,中海陽還在2014和2015年兩次起草并通過全聯新能源商會提交了加快光熱發電產業發展的提案,在光熱發電扶持政策制定、示范項目啟動、電價等方面提出相關建議,并兩次獲得能源局答復,對光熱示范項目啟動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兩會期間,中海陽又第三次起草相關提案,并再次就光熱電價、太陽能采暖、培育光熱發電設備供應商及系統集成商等提出建議,其推動我國光熱事業發展的拳拳之心可見一斑。
(新聞稿 201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