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公布了《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標準——P2P網貸(征求意見稿)》、銀監會下發了《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銀監會、公安部、工信部、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四部委聯合發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正式稿,由此可以看出進入九月金秋以來,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力度明顯加強,網貸行業大洗牌的進程全面加快。
紫馬財行CEO唐學慶表示:“互金政策法規的制定從行業宏觀層面下沉到具體運營層面是對行業發展的重大利好,不僅確立了網貸的合法地位,并且針對‘資金存管’、‘ 信息披露’、‘ 借款上限’、‘ 信息安全’‘整改期限’等指標制定了具體規范,有效敦促廣大網貸平臺全面加快合規調整的步伐。然而,部分網貸機構在實際轉型過程中仍存在一定困惑和誤區,亟待加強針對P2P轉型路徑的合規性監管,及時出臺相應的配套制度及細則說明,并盡快引導建立“理性退出機制”以防范有可能出現的大面積倒閉潮。”
加強P2P轉型監管,確保行業二次重建合規
依據“借款余額上限”的規定,目前P2P網貸機構所從事的主要業務類型中,僅有車貸、消費金融、小額信貸等是比較合規的,因此很多網貸平臺計劃朝上述方向進行轉型。然而消費金融以及車貸、微貸等領域的市場體量本就有限,并且開發得相對成熟完善,同業競爭已經非常激烈了,利潤空間比較薄,如果大量網貸平臺瞬間涌入一定會加劇上述領域的“紅海”之爭,屆時免不了又是一場你死我活、非死即傷的行業大混戰。
除了消費金融等方向,與各類金融資產交易所合作、整合平臺業務聯合放貸等均成為業界熱烈討論的轉型路徑。然而,所有轉型思路目前都在設想和初步嘗試階段,尚無確定可行的成功經驗可借鑒。為了確保行業在大洗牌之后的二次重建過程不偏離合規目標,眼下針對P2P轉型路徑的監管就顯得尤為重要。
紫馬財行CEO唐學慶這樣說道,無論是與持牌機構合作,還是多平臺聯合放貸,或是下沉到基層深挖農業金融資產,亦或去P2P化、分別專注于資產端或資金端業務等,都需要在“合規”的前提下進行。當前很多網貸平臺探索進行的轉型試驗是否合乎規范仍存在較大爭議,亟待監管部門出臺配套細則或給予明確指導意見,才能確保P2P的行業的解構和重建真正符合 “規范有序”“小額分散”的發展目標。
P2P亟需建立退出機制以應對或將出現的倒閉潮
《暫行辦法》等系列政策的落地實施,釋放出強烈的“規范發展”信號,可見監管當局在現階段尤其重視防范風險,力求通過監管之力破除各種“偽創新”“偽金融”行為,引導P2P行業盡快走上規范發展的道路。然而,面對大量中小網貸企業或將退出歷史舞臺的事實,網貸行業是否建立起公平、合理、高效的退出機制,以確保萬千網貸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8月底,正常運營平臺數量進一步下滑,平臺數量為2235家,相比7月底下降了46家,環比下降幅度為2.02%。8月份,停業及問題平臺共計99家,其中問題平臺42家(跑路30家、提現困難12家),停業平臺57家(停業56家、轉型1家)。這也是從5月開始連續4個月停業轉型平臺數量超過當月問題平臺數量。
“在《暫行辦法》的規范下,部分P2P平臺主動停業退出也不失為一件好事,符合行業規范發展的大趨勢”,紫馬財行CEO唐學慶對記者談道,“《暫行辦法》明確了網貸機構的準入條件和隱形門檻,相對應的,公平合理的市場化退出機制同樣亟待建立,只有進出通暢、合理流動,才能防范惡性跑路等負面事件發生。加強平臺高管的法制道德教育、建立退出平臺統一登記管理制度,引入第三方機構托管、加速資產處置變現、成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等,都可以輔助建立公正、合理、有序的退出機制,這對后監管時代網貸行業的秩序搭建和規范發展至關重要。”
(新聞稿 201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