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剛開年沒多久,蘋果就接連遭到多重打擊。美國當地時間1月2日,蘋果CEO庫克致信投資人,稱將下調2019財年第一財季營收預期,蘋果股價應聲大跌。1月3日,蘋果股價再次下滑,跌幅接近10%,降至142.19美元,其市值相比去年10月的峰值蒸發了4453億美元。同時,蘋果在專利戰中的對手高通還在當天激活了德國永久禁令,要求蘋果停止在德國銷售侵權的iPhone產品,勢必影響蘋果在德國乃至歐洲的業績。
去年12月20日,德國慕尼黑地區法院做出裁定,認定蘋果侵犯了高通擁有的一項與降低智能手機功耗有關的專利,并授予了高通所請求的永久禁令。根據法院判決,在高通提供了相應的擔保之后,該禁令將會生效,要求蘋果停止在德國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銷售侵權的iPhone產品。美國圣迭戈時間1月3日,高通在官網發布公告稱,為了執行該判決,高通已經提供了總額為13.4億歐元的擔保。
對于德國法院做出的判決,蘋果之前回應稱計劃提出上訴,但在上訴過程中將不再在德國15家零售店銷售iPhone 7、iPhone 8兩款手機。而根據高通最新發布的公告,該判決也要求蘋果從德國所有第三方經銷商召回侵權的iPhone,這也意味著,在此次禁售中,上述15家蘋果零售店之外的其他銷售平臺也將被波及。另外,該判決覆蓋iPhone所有具備侵權功能的型號,并適用于蘋果公司在歐盟的實體和美國蘋果公司,禁售影響的范圍進一步擴大。
無獨有偶,對于高通與蘋果專利糾紛一案,中國福州法院也已經發出禁令,而且時間更早:去年11月30日,福州法院做出裁定,要求蘋果方面立刻停止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侵害高通專利權的手機產品,涉及iPhone 6S、iPhone 7、iPhone 8、iPhone X等七款手機。然而,直至今日,上述iPhone產品仍然在中國正常銷售,并沒有在任何零售店或其他銷售平臺下架。
蘋果長時間拒不執行中國法院禁令的行為,已經引起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組織的關注。就在昨天,中國產學研合作促進會反侵權假冒創新戰略聯盟發布聲明,呼吁蘋果公司切實履行法院裁定,而不是憑借其超級經濟實力和影響力來蔑視乃至踐踏中國的法律。該聯盟在聲明中同時指出,如果蘋果公司仍然拒不執行該裁定,其行為構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罪,應該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13條的規定,對蘋果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另一方面,對于專利侵權案例判決執行難的問題,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副秘書長馬秀山曾指出可以在其他方面下功夫,比如涉及企業的社會信譽等內容。巧合的是,蘋果此次下調營收預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國區銷售疲軟,蘋果在中國的零售店和渠道合作伙伴的流量都在下降。或許只有等到蘋果拒不執行禁令的行為真正損害其企業信譽,并影響其在中國市場營收的時候,蘋果才會考慮要不要尊重中國法律、執行中國法院的裁定
(新聞稿 2019-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