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的林女士因丈夫在網上與人結婚生子,一怒之下以“重婚罪”將丈夫告上了法庭,提出離婚。法院同意了林女士的離婚請求,但判決“網婚”沒有重婚之嫌,駁回她其它訴訟要求.
夫妻離婚并不是稀罕事,離婚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門,然而因為丈夫“網婚”,被妻子以“重婚罪”告上法庭并提出離婚,卻是聞所未聞。“網婚”也許不算重婚,然而虛擬的“網婚”確實將真實的婚姻顛覆了。真實的婚姻被虛擬的“網婚”顛覆,眼下似乎還不多見,但是“網婚”成為時髦,則有目共睹。據悉,中國目前有10余萬網民加入了“網婚”行列。因為“網婚”是虛擬世界的“婚姻”,所以只要一臺上網電腦就可以談婚論嫁,共筑愛巢。又因為“網婚”的唾手可得,所以“網婚”者不僅可以今天結婚明天離婚,還能夠“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隨心所欲。
樂此不疲的紅男綠女們說及自己網絡上的性事婚史,往往輕描淡寫地將其形容為“過家家”。這說法聽著夠新鮮,然而依我之見,誰若真的以為這是成人們在尋找自己失去的童真,那就錯了。孩子們“過家家”是不會去寫情意綿綿的情書的,更不會毫無遮攔地說性道欲,而且正因為孩子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過家家”時扮演的角色與“性福”有關,才會去“過家家”。但成人則不同,成人就是沖著自已的性角色才直奔主題的;“過家家”不過是其直奔主題的一個“載體”。
由此可見,成人之間虛擬的“網婚”,恰恰是意識深處那一點秘不示人的東西落實在了所謂的“過家家”上。正因為是對人欲橫流心向往之,又奈何公序良俗的約束而不能至,于是退而求其次,就要在網絡上虛擬一番過把癮了。自然,網絡世界不是現實生活,法律管不著虛擬的“網婚”,然而“網婚”恰又如同一面鏡子,照出了“網婚”者精神世界的模樣。
如果說價值觀決定了一個人會在網絡中虛擬什么,那么存在決定意識,虛擬的網絡世界恰也同樣會以其存在影響人的意識,這就無法回避這樣一個問題:從沒有道德底線的虛擬世界中回到現實世界,道德底線是否也完好無損地跟著回來了呢?哈爾濱一個家庭的真實婚姻已被虛擬的“網婚”顛覆了,但是誰說被“網婚”顛覆的只是真實的婚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