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城,大開曼 2007-03-27(中國商業電訊)-- 凹凸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O2Micro 于美國時間公元二00七年三月廿六日發布新聞表示: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德州馬歇爾分院依據2006年5月間陪審團之認定,就凹凸科技 O2Micro 與碩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eyond Innovation Technology Co., Ltd. BiTEK )、全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SPI Electronic Co., Ltd. / FSP Group) 、以及聯昌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Lien Chang Electronic Enterprise Co., Ltd. )間之專利侵權訴訟,做出碩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敗訴之一審終局判決,并準予凹凸科技永久禁制令之聲請。.
依據法院前揭判決,法院認定被告之產品等對于凹凸科技所有之6,259,615, 6,396,722 及 6,804,129號美國專利構成惡意「教唆侵權」。法院同時核發永久禁制令 permanent injunction ,針對構成侵權之轉換器、轉換器模組,包括但不限于型號: BIT3105, BIT3106, BIT3107, BIT3193及其同系列或類似之轉換器或/及轉換器模組制品,及其他侵害或誘使他人侵害上述專利之轉換器,于專利有效期限內,禁止被告等及其經理人、代理商、受雇人、律師及其他知悉本判決或收受本判決書并與上述之人積極合作、參與的第三人,從事制造、使用、販賣、銷售或進口至美國境內之行為。
判決結果并進一步命令被告等,應就判決內容所示之轉換器及轉換器模組產品逐一清楚標示「不得于美國境內銷售、使用或進口」之字樣。凹凸科技預期被告等可能會針對前述判決結果及永久禁制令向法院提出「審后聲請」( post-trial motions )或繼續向聯邦巡回法院提起上訴。
凹凸科技(O2Micro)重申其向來致力于科技之研發創新與保護,尤其就應用于筆記型電腦、液晶屏幕面版及LCD TV之CCFL控制器集成電路之技術更為凹凸科技之領導技術。凹凸科技早已積累并取得多項美國、臺灣及大陸專利,而且不斷地持續增加當中。凹凸科技秉持尊重智慧財產權之一貫精神,除尊重其他公司所擁有之智慧財產權外,對維護其智慧財產成果亦將不惜一切代價加以捍衛,本件美國法院判決之結果,誠為凹凸科技捍衛智慧財產的重要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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