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 百度回應網上錄音事件稱閃電裁員不違法](http://big5.thethirdmedia.com/g2b.aspx/www.thethirdmedia.com/null.gif)
百度公司因為解散企業軟件事業部(ES)而生出的裁員風波并未平息。網上廣泛流傳的裁員錄音,和百度4小時裁員涉嫌違反勞動法的質疑,使這家網站備受關注。記者昨天采訪了百度公司人力資源總監魯靈敏,他表示裁員程序并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網上錄音是假的
一個名為“百度裁員電話錄音”的帖子這兩天在各大網站上瘋狂轉載,引得無數網友競相下載收聽。“那個錄音我覺得是非常可笑的,這個東西絕對是假的。”魯靈敏說,網上所謂的百度污辱性裁員錄音,說如果員工同意在內部調換崗位就把月薪從 7000元變成600元等等內容,都是假的。“錄音里邊談到的崗位,談話的人,我敢肯定絕對不可能是百度任何一個員工。這個部門留下的員工,或者轉到其他部門的員工,待遇并沒有任何變化,公司里根本沒有600元的崗位。我們已經向很多流傳這個虛假錄音的網站發出了律師函,包括某些門戶網站。”
閃電裁員為保護知識產權
為什么百度不選擇讓被裁員工一直工作到8月10日?對此,魯靈敏解釋說,高科技行業不像傳統的制造型企業,由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特殊性,企業的資產主要表現為無形資產,為更好地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企業在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就要求員工立刻離開工作崗位。
關于這次裁員的人數,有的媒體說近百人,也有的說54人。魯靈敏說,ES部門總共有57名員工,被裁掉30名員工。
裁員程序沒有違法
百度裁員,讓員工在下班前四個小時內辦完離職手續,離開公司,這種“快刀斬亂麻”的做法,也受到了非議,許多人認為其違反了“勞動法”要求的提前30天通知被裁員工的規定。
百度的法律顧問天睿律師事務所華建明律師說,《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其實是允許單位以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方式來要求員工立即離開工作崗位的。因為《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四十條規定,終止勞動合同未提前 30日通知勞動者的,以勞動者上月的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勞動者1日工資的賠償金。百度給員工的補償是N+1,多出的1個月補償就是這個賠償金。
華建明律師說,勞動法要求提前30天通知員工。百度的做法是,7月10日本身就是提前30天通知,但員工當時就離開工作崗位,今后的30天不用上班,一個月的補償金,就是這30天的工資。
對于報批問題,魯靈敏解釋,百度進行的是結構性裁員,而不是經濟性裁員,本次是出于戰略的調整而進行的一個部門的解散。
百度被裁員工有人“惦”
魯靈敏透露,百度被裁員工已經有人在“惦記”著。一家總部位于上地的IT企業7月14日給他發來了一個傳真,希望他能向自己的公司推薦百度的被裁員工。魯靈敏說,“其他一些公司知道百度做這個動作的時候也給我發郵件說,聽說你們的人都不錯,希望能夠把人推薦過去。”
【不同聲音】
昨天,北京昌久律師事務所呂峰律師質疑稱,如果百度進行的是經濟性裁員,還需要依法履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批的程序,提出裁員理由和方案等。在獲批之后,才能要求員工離開工作崗位,再進行對員工的勞動補償。他說:“作為一個知名的上市公司,如果能做得對員工更加人性化一點,對企業的負面影響會更小。”
(第三媒體 2006-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