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數碼學習機廠商來說,每年暑期都是一場“生死戰”。今年7月15日,數碼學習機行業第一品牌好記星率先拋出了一枚“重磅炸彈”:推出首款與教材同步的數碼學習機——同步課程王,且市場售價不足千元,直接掀起了席卷全國的“998價格風暴”,引發了整個行業的震蕩與連鎖反應。
業界評論:998元擊穿消費心理底線
“許多品牌會面臨一道生死門檻”,一位業內的資深人士這樣評價,“那道檻就是行業主導品牌好記星所發動的998風暴”。“這場風暴的結果,將使得整個數碼學習機行業的秩序越發清晰”。
這樣的評論絕非空穴來風。對數碼學習機行業而言,過往的“心理價位”一直徘徊在千元以上的高位。許多品牌都是這樣的按部就班——新品推出時維持在千元以上的高位,以便獲取暴利;等到競爭變得激烈的時候在相繼調價。例如今年暑期以諾亞舟、步步高、文曲星為代表的諸多品牌都將自己的起始價格定在了千元以上。例如,諾亞舟主打新品NP560+目前市場價格為1398元,步步高的外語通9288S為1299元,文曲星的星際A2000的市場定價則為1298元等等。
同步課程王作為新品一上市就直接定價為998元,一舉擊破了許多品牌通過推出千元以上的高位新品以獲取暴利的黃粱美夢。“平易近人”的價格,超強功能所體現的高技術含量,更在數碼學習機行業樹立了新的價格與價值的雙重標準。
作為“998價格風暴”的發起者,好記星認為,一步到位定到了998元,可以直擊消費者的心理底線,將眾多投機性品牌的暴利泡沫徹底擠了出去,使得消費者不再面臨價高質劣的陷阱。“不僅僅是簡單的價格體現,更是真正的價值體現。”,好記星副總經理蔣宇飛堅定的說道,“我們就是要通過998元來進行行業洗牌,愿意下功夫改進產品、為消費者服務的負責任的品牌才有機會繼續做下去,想撈一把就走的品牌將直接出局。”
從事掌上電子產品監測十年之久,國內最大的相關行業監測機構——賽諾市場研究公司的資深研究經理陳敏分析:“處于此次風暴中心的主角是好記星推出的主打產品同步課程王,而且又是爆發在暑期的關鍵戰役。由此可見,好記星是希望借新品推出之勢,樹立數碼學習機行業的價格標準,以清理和規范市場的秩序。”
渠道共識:力挺“998價格風暴”
好記星渠道體系的積極反應,印證了上述專家的分析。
7月24日,記者聯系了與好記星合作多年的江蘇南通學友公司。該公司已經拿下了好記星同步課程王在南通地區60%以上的產品代理權,一位姓盧的負責人介紹到,當他第一反應就是在聽到好記星同步課程王的新品定價后,立刻就決定追加定單!同步課程王的產品定價在當前市場上非常具有競爭力,再加上此款產品本身的功能也相當龐大,因此在市場上必定會銷售火爆,幾乎沒有一款產品能拼的過它,不代理它還能代理誰?
與盧先生持有同樣想法的經銷商不在少數,北京、上海等地的經銷商都紛紛大批進貨,期待著在暑期里延續去年的銷售輝煌;在產品本身價值和上市價格的雙重劣勢的夾擊下,其他品牌的經銷商則對所代理產品的市場銷售前景表示了擔心,并紛紛想方設法謀劃自身出路。據傳,浙江某數碼學習機代理商準備放棄代理原有品牌,并已開始秘密聯系好記星。
降價?死扛?競爭廠商何去何從
盡管經銷商十分看好998元同步課程王的市場遠景,但幾乎沒有一家數碼學習機企業愿意承認這是個好消息——這無疑是一擊致命的重拳:在同步課程王新品的沖擊下,自家產品降,還是不降?顯然是個大難題。如果不降,眼睜睜看著自己份額的降低,相當于在“等死”;而一旦被迫降價,本身較小的規模,的高成本支出,導致企業難以維系,也是令人著實頭疼的問題。
據一位長期代理諾亞舟產品的代理商透露:諾亞舟正策劃調價,以應對好記星的998的價格風暴,應該是在8月拉低其主打產品NP560的市場售價,但多少幅度還不得而知。
目前,諾亞舟NP560的市場零售價格高達1398元,如果8月果真降到998元左右的價位。幅度如此之大的“高臺跳水”,是否會損害以前購買該產品消費者的利益呢?這個問題諾亞舟是決不會忽視的。或者,即便有了如此大幅的降價,還會帶來消費者另外一種質疑:該產品究竟價值幾何?什么時候又會發動下一輪的降價?所有的消費者都會打一個問號。
7月31日,記者試圖聯系諾亞舟的相關負責人,但對方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的狀態。
曾任職于廣東某數碼學習機企業的劉先生告訴記者,事實上,在好記星998風暴的沖擊下,也許諾亞舟、步步高等廠家還可以暫且應對,無論是跟風降價還是死抗不降都能好歹堅持一段時間,但很多中小廠商尤其是家庭作坊式的廠家就基本上毫無招架之力,無論是在產品功能上還是在價格上都沒有太多優勢,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大佬洗牌,甚至最后自身也被迫出局,劉先生此前所在的廠家即是明顯例證。
結語
不管諾亞舟、步步高、文曲星以及其它數碼學習機品牌是降價還是死扛,不可否認的是,今夏的數碼學習機市場經過“998價格風暴”的洗禮,已經走向了健康、規范的發展道路,而且,在這輪風暴之中,最大的受益者還是消費者。(新聞稿 2006-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