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三年前,我的一位朋友A特地從北京遠道而來廣州,神秘兮兮地對我說:我們正要買下中國版權市場上百分之六十的獨家數字音樂版權。你瞧,EMI(當時還在)我們已經拿下了,還有正在談的Sony,以及很快就要搞定的華納,這個市場很快就是我們的天下啦!
結果,沒過多久,在BAT其中一家工作的朋友B又神秘兮兮地告訴我:我們要買下一大堆獨家數字音樂版權啦!還是沒多久,就傳出朋友A和朋友B的公司換股或是相互融資之類。在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下,海洋、酷系、鵝廠,圍繞著幾位謝姓老板的江湖恩怨、愛恨情仇,竟也成為了沉悶的音樂產業中的談資,其中網易的投奔更是肥皂劇式的反轉。另一邊是迅速崛起的阿里系,天天動聽和蝦米這兩個扎根在長三角歸入其麾下,與之分庭抗禮。
我不知道對于普通樂迷來說,身處于版權的大戰下,作何感受。一覺醒來,忽然發現在QQ上沒了五月天,在蝦米上沒了孫燕姿,這究竟是鬧那樣?除了那些骨灰級的樂迷外,絕大部分人是沒工夫沒必要研究版權歸屬的,當我想聽某個歌手、甚至具體到某張專輯的時候,我還得想想,這位歌手發行這張專輯的時候,ta究竟是在哪個唱片公司里,這才選擇相應的APP。
聽起來是一個蠻光怪陸離的事情。但實際上,當越來越多的用戶選擇移動端作為聽音樂的最重要渠道時,他們的目的性是越來越弱的——過去,我們想聽歌的時候,會從唱片架上選一張符合現在心情的。但現在,我們想聽歌,只是打開一個APP,究竟聽什么呢?看看推薦吧,看看排行榜吧,看看歌單精選吧,或者更簡單粗暴——點進自己的私人電臺,按照我的過往聆聽數據,配以數據挖掘,推薦我“可能會喜歡”的歌。盡管大家在說“雙APP時代來臨”,普通青年是“酷狗+天天”,文藝青年是“網易+蝦米”,但實際上我們不能忽視的是用戶的惰性,尤其是作為一個伴隨性的APP,通常起到BGM的作用,很容易讓用戶進入沉浸式的體驗。就像我們在過去聽唱片的時候,是不會頻繁地開關CD機的碟倉的,當然我們現在也不可能在QQ和蝦米中來換切換。
誠然,在兩大陣營里,我都有不少的前輩、好朋友。因為工作關系,我是音樂線全產品制霸(為了檢測自家歌手的歌曲上架情況,歌詞有沒有出錯啦,等等)。我同時是QQ的綠鉆會員,也是蝦米音樂的VIP。但就我個人,使用頻率最高的,依然是蝦米。倒不是因為蝦米本身的文藝屬性,而是我的主要聆聽需求在這兒:代表了華人音樂最黃金也最耐聽的滾石;新世代里流行文藝兼容并包的華研;還有最重要的——你猜的沒錯,五月天。哦對,過去兩年里我聽了快一百遍還沒聽膩的李宗盛《山丘》也只有在這兒有呢。以及蝦米音樂人跬積的那些優秀的作品,比如它會第一時間給我推薦曹方的《流浪癖》、萬曉利的《太陽看起來圓圓的》。我當然知道我同樣可以在網易云音樂上聽到他們,可是如我之前所說,聽歌如同吸食古柯堿,它會一點一點蠶食你,讓你躺在一張溫柔的床上,“向左,側身,半躺,等體溫下降”。聽歌,就是這么回事。
我們老說聽歌的人最無情,偶像在哪,就跟著他跑到哪。這是對的。可聽歌的人有多無情,我還能有另一面的例子,譬如,在阿里系的包圍下,我已經好久沒有聽過李榮浩和方大同的歌了——他們都是華納近年來版權庫最熱播的成人流行樂,可他們是酷系的。若非要舉例說明,我都有點忘了自己有多久沒聽到他們這個事實呢。好吧,所以每個人的手機上都應該有兩個以上的流媒體APP的。
在過去,我們所聽到外媒上的版權新聞,不過是Bob Dylan和Spotify鬧翻了又和解了、Taylor Swift和所有人都鬧翻了之類的新聞。像中國現在兩大陣營的局面,或許在世界上也是鮮見的。對于所有的網站來說,流量是王道,而音樂網站的流量的來源,上游即版權,下游即用戶。拋開用戶層面,就版權來說,大部分的流媒體平臺都停留在采購流量的階段——買買買,到期了再買。我們也看到了蝦米有意識地進行防御,通過蝦米音樂人的“尋光計劃”,在程璧、銳豆等人的唱片里,把OC和OP都歸為己有,以此構筑跑不掉的自有流量,但目前也是淺嘗階段,這種方式注定無法擴大產能和規模,在自有流量里產生爆款的可能性也有待觀察。
作為一個聽歌的人,其實真不應該把自己弄得這么鬧心。資本市場是一碼事,音樂又是另一碼事。音樂是一門生意,更是一門藝術,我喜歡那些把生意做成藝術的人兒(如李宗盛、張培仁)。反正,伴隨著全面開放二胎,屬于播放器的“雙APP”也不由分說地來了。你可以選擇站隊,也可以選擇左右逢源,耳朵是你的,跟著你的心走。
(新聞稿 201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