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鉛蓄電池,人們總有一種傳統印象,認為容易造成污染。鉛蓄電池中確實有重金屬鉛和電解液等成份,但這并不意味著電池產品本身是污染產品,更不意味著生產企業就是污染企業。” 3月4日,在媒體溝通會上,張天任剛見到記者就這樣感慨。在他看來,目前,鉛蓄電池真正的污染風險存在于回收和冶煉環節。
今年是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第五次參加全國兩會。在他帶來的17份議案和建議當中,最讓這位國內電池龍頭企業掌門人心心念念的,還是電池消費稅。
“老古董”技術升級轉型發展是關鍵
如果說鋰電池、鎳氫電池是電池行業的“新貴”的話,那么,擁有170年歷史的鉛蓄電池,就應該是“老古董”了。但是,在張天任眼中,鉛蓄電池并不老。在溝通會上,他坦言,至今鉛蓄電池的能量發揮不到50%,技術上還有創新提升的空間。
不僅是技術上,在市場上,張天任告訴記者,當前超過90%的燃油車和電動車使用的都是鉛蓄電池。在他看來,鉛蓄電池始終廣泛應用于新能源儲能、備用、動力、起動及應急設備等方面,為國民經濟、國防建設和人民生活提供了可靠保障。然而面對環保整治和相關行業規范政策的實施,以及鋰離子電池等新型電池在多個領域的廣泛應用,我國鉛蓄電池行業轉型升級需求日漸迫切,“提升整體技術水平、實現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業界共識。
然而,近兩年,國內鉛蓄電池行業也進入了新常態,增速放緩,產能過剩,各項成本上升,利潤受到擠壓,行業的平均利潤只有3%—4%左右,甚至更微薄。張天任坦言,“很多的企業因為要繳納巨額的稅費,影響到企業對于技術研發的投入,不利于行業轉型升級向中高端發展。”
一塊鉛蓄電池的閉環生產鏈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一塊鉛蓄電池,走下生產線進入市場,被裝在電動車或者汽車上,使用兩三年后進入報廢期,那么,之后呢?這塊鉛蓄電池接下來會面臨怎樣的命運?
這個問題,我們從張天任的口中找到了答案:一塊廢舊鉛酸蓄電池經過多道工序,可以分解成再生鉛、硫酸鈉和聚丙烯塑料,隨后這些物質將再次走上生產線,組合成新的鉛酸蓄電池。從生產到使用,再到回收、清潔化再生、電池制造,這便是天能的閉環生產鏈,這種生產模式也在改變著鉛蓄電池的發展之路。
對于當前鉛蓄電池行業的整體情況,張天任向記者介紹道:“長期以來,國家一直高度重視鉛蓄電池的安全生產和鉛污染防治工作,鉛蓄電池生產環節污染已經得到有效控制。特別是環保部在2011年開展專項整治以來,鉛蓄電池行業以整治促調整,倒逼企業轉型,通過‘整治提升一批,搬遷入園一批,關停淘汰一批’,加快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成效明顯。以浙江省為例,通過環保整治,共關停鉛蓄電池企業224家,占原有企業總數的82.1%。現有通過環保核查的企業全部搬入產業園區,響應國家提倡的‘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政策,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在生產過程中推行環保技術創新,引入全自動密閉生產線等。環保監測證明顯示,企業周邊及工業集中區的水、氣環境質量均達到環保要求。可以說,當前鉛蓄電池生產環節的污染風險已經解除,真正的風險來自于回收環節。”
關鍵在回收和冶煉環節 但正規回收占比不足30%
目前,鉛蓄電池真正的污染風險存在于回收和冶煉環節。相比于生產環節,鉛蓄電池回收利用過程中潛在的環境風險巨大,屬于政府需要重點監管的領域。
張天任告訴記者,由于我國尚未建立政府層面的規范回收體系,每年產生的廢鉛蓄電池數量超過330萬噸,正規回收的比例占電池總產量不到30%。回收過程基本由市場利益驅動,廢鉛蓄電池任由走街竄巷的小商販收購,缺乏有效地政府監管,大量廢鉛蓄電池被隨意拆解處置,致使大氣、土壤和水源污染,不僅嚴重影響環境和人類健康,還造成廢鉛資源嚴重浪費和國家稅收流失。
在他看來,要想徹底解決鉛蓄電池的污染隱患,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必須要加強對回收企業和資源再生過程的監管,通過積極的財稅政策來規范完善回收體系,實現生產者責任延伸制的落實。然而,電池消費稅僅針對一個生產環節進行稅收,加重了合法生產企業的負擔,無法制約那些非法拆解冶煉的地下產業鏈。同時,合法企業反因稅收負擔資金流動被限,更無法履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將廢電池收回。在回收環節,由于付出了更多環保與稅收成本,正規生產企業無法在價格上參與市場的競爭,根本競爭不過那些非法的地下回收利用獲益者,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建議因企施策區別對待
一方面是鉛蓄電池行業迫切需要轉型升級,另一方面則是鉛蓄電池的回收體系亟待規范完善。
對此,張天任建議,鉛蓄電池消費稅的征收應當根據行業的實際狀況來科學制定,國家應根據清潔生產和回收責任履行情況,因企施策,區別對待,分級實行免征或差異化征收的稅收調節政策。對于符合《再生鉛行業規范條件》、獲得電池回收準入資質、嚴格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的一級蓄電池企業,免征電池消費稅,已經繳納的電池消費稅實行全額退返,以激發正規合法電池企業創新創造和轉型升級活力,更好地促進我國廢鉛蓄電池回收利用健康發展;對于擁有電池回收準入資質但生產者責任延伸制落實仍有“瑕疵”的二級蓄電池企業,減半征收電池消費稅;對于非法運營、非規范回收運作、環保治理未達標的三級蓄電池企業不僅要全額征收消費稅,還要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堅決取締淘汰落后產能,營造行業健康發展的良好生態,切實促進新經濟、新動能成長,促進公平競爭。
此外,張天任還建議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加強對回收、冶煉企業的事前準入,事中監管,圍繞著鉛蓄電池生命周期,鼓勵企業提升技術環保裝備升級,提高整體鉛污染防治水平,建立綜合的管理措施,避免出現“以稅代管”的局面。
(新聞稿 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