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三星電子本周三在美國的法庭上承認了他們從1999年4月開始,到2002年6月,有操縱DRAM內存的市場價格的事實。因此,他們被判罰了美國歷史上因違反反托拉斯法而被判罰的第二高的罰金——三億美元。而且,三星電子除了這件在美國的官司外,它在韓國也同樣的面臨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指控涉嫌操控NAND閃存的窘況。
看來,三星電子近來真是內外交困,飽受了公司總裁李健熙女兒自殺和公司官司訟訴接連不斷的紛擾。對于三星電子的多事之秋,不知是他們樹大招風?還是不擅于遮掩?還是太不遵守市場公平交易規則?......不過,美國檢察官Niall Lynch說,三星的災難反讓蘋果、康柏、戴爾、Gateway、惠普和IBM等企業坐收了漁翁之利。(第三媒體 2005-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