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奪寶、一元購、一元搶寶……今年以來,伴隨各類“一元”購物平臺的風靡,這種新興互聯網商業模式也瞬間引起很大關注,有人認為這是互聯網+時代電商模式的創新,也有人將其稱之為“洪水猛獸”。
創新模式下的“隱憂”
客觀而言,“一元”購物類平臺帶來的娛樂式消費的營銷創新,能夠增強消費者的“參與感”,將其稱作是“互聯網+”時代一種全新的購物方式并無不妥,但也不容忽視的是,行業規范沒有到位的情況下,迅速發展過程中的一些弊端也在逐漸暴露。
據不完全統計,從今年年初興起到現在,“一元”購物類行業的發展已近井噴狀態,在網上搜索相關關鍵詞,可顯示結果高達1000多萬條,有該類業務的知名網站有20多個,不僅各大互聯網公司、電商平臺在做,由于行業準入門檻較低還有一些初創公司甚至是個人軟件開發者也盯上了這塊市場,急于通過提供變現通道甚至暗箱操作來謀取高收益,這也直接導致了行業種種亂象叢生,飽受爭議。
此外,由于部分用戶缺乏對“一元”購物類模式的足夠了解,在追求高額回報的心理驅動下,利用平臺規則進行非理性的消費,最終損失慘重的情況,也引起網絡上對該類購物模式產生了質疑。
新事物的興起存在“多面性”
一個新事物的興起,往往都會伴隨著爭議,無論是之前的P2P還是如今的“一元”購物類模式。
目前,整個行業良莠不齊、魚龍混雜,不能完全排除有極少數不合規平臺暗箱操作的可能,比如計算規則不采用第三方數據、指定 機器人( 行情 300024,買入)獲得商品、售賣假冒產品等等。但也不可否認,正規“一元”購物類平臺都有相關資質備案,擁有公開透明的計算規則,且有成熟的盈利模式,實在沒有必要為了一點利益,做出傷害用戶感情有損企業聲譽的造假行為,在這個問題上還是要去偽存真,理性來辨識看待。
與此同時,關于“一元”購物類模式的法律依據問題,從法理上說,目前國家并未出臺相關法律規范,明確說明其存在的不合理性。在中國網絡法律網首席法律顧問、 中國互聯網(愛基,凈值,資訊)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看來,簡單地將一元購定性為“涉嫌賭博”缺乏相關依據。浙江君策律師事務所律師謝鵬也認為,“一元”購物類模式顯然與用財物作注比輸贏存在較大的差別,消費者的財物都用于購買商品中的一份,最終根據規則由其中一人取得商品,不存在財物輸贏給其他消費者的問題。所以“一元奪寶”較難認定為賭博。
對新業態應避免“一刀切”
因此,將所有提供“一元”類購物服務的平臺用“一刀切”的方式來考量,這種思維也帶有盲目性和局限性。從情理上看,“一元”類購物模式的出現在于其創新性,曲線滿足了部分消費者的購物愿望,業內人士也認為該類業務屬于互聯網創新模式,對電子商務差異化、多元化的發展具有促進意義。
而且,這是一個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時代,日前《人民日報》就對此評論指出,市場有一定的盲目性,監管也有一定的滯后性。只要嚴格審批準入門檻,增強經營過程監管,杜絕以暗箱操作控制中獎率及中獎對象等違法犯罪行為,“一元”類購物模式也并非什么洪水猛獸。
可以看到,政策也好,管制也罷,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都是為市場的有序健康發展服務。盡管也有人士對該類模式有著不同的見解,行業也確實需要規范與管理,但國家現在提倡互聯網創新,站在寬容的立場,“一元”類購物模式的存在有其積極意義,對待這種新興業態宜疏不宜堵。
(新聞稿 201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