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廣東省金融辦發布了《廣東省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廣東網貸細則》),領跑全國網貸監管。紫馬財行CEO唐學慶對此表示:“作為網貸機構數量、用戶人數以及交易額均名列前茅的網貸大省,廣東省領銜全國率先落地首個省級網貸監管細則,與正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穿透式監管以及互金風險整治形成“協同”之勢,為我國區域性網絡借貸監管做出實質性探索,也為地方網貸企業的合規建設工作做出了明確指引。”
縱覽廣東網貸細則,梳理監管政策要點
省級有關監管部門各司其職,落實各方管理責任
《廣東網貸細則》明確了承擔本省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監管的有關部門及所負責任,有利于在全省范圍內形成各部門密切協作、高度配合的穿透式監管網絡。
企業應加強公司治理,引進戰略投資和金融從業高管
《廣東網貸細則》明確提出網貸機構應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鼓勵網貸機構引進戰略投資,增強公司資本實力,聘請具有豐富金融從業經驗的人才擔當高管。紫馬財行CEO唐學慶認為,“該系列規定有利于網貸業務流程的標準化和互聯網化,引進傳統金融機構從業人才可以加強資產端的風險把控、優化信用定價、提升服務質量,確保快速發展的網貸業務不偏離普惠初衷。”
省金融辦有權進行網貸評估分類并公示分類結果
“網貸評估分類需要建立在海量、動態、真實、準確的金融數據基礎上,按照監管要求設立科學、合理、全面的評估指標,才能完成一系列復雜、多維的評估行為。因此,省級金融監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或委托第三方進行的網貸評估分類,將成為網貸分類施策、分級處置的長效監管機制,相比社會機構的評級結果更公正、更全面,更有公信力,可以極大地敦促網貸平臺加快合規建設的步伐。”紫馬財行CEO唐學慶對此解讀道。
網貸企業應加強征信合作,納入政府征信管理系統
《廣東網貸細則》指出,網貸機構應加強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征信機構的業務合作,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依法使用金融信用信息,并且網貸機構的有關信息將被納入政府征信管理系統。紫馬財行CEO唐學慶對此表示“目前紫馬財行已經與區域行業協會、多家大數據征信供應商,實現了征信黑名單、風險識別預警等行業信用數據的交互共享。未來納入政府征信管理系統后,網貸平臺的信用數據收集、整理、查詢、分析、使用等將在合法前提下獲得更多便利。”
合格出借人審查,為落實信息中介定位奠定用戶基礎
《廣東網貸細則》要求網貸機構開展出借人審查,對出借人的各項信息及綜合實力進行盡職評估,并且不得向未經評估的出借人提供服務。紫馬財行CEO唐學慶認為,“合格出借人審查制度是出于對投資者權益保護的考慮,目的是確保實現小額、分散的投資原則以及普惠初衷,普及網貸出借人風險自擔、責任自負的投資規則,進而為網貸機構落實信息中介定位、破除網貸增信、打破剛性兌付奠定用戶基礎。”
結語:廈門出臺《網貸備案登記管理細則》后,廣東省緊接著出臺了省級《網貸監管細則》和《備案登記管理細則》,《廣東備案登記管理細則》中重點強調已存續的網貸機構需要于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可見區域性網貸監管正在加速推進,留給網貸機構的整改時間不多了。未來將有更多地方網貸監管政策陸續出臺,形成“全國一盤棋”的穿透式、協作化網貸監管網絡,助推2017年網貸行業發展越來越規范、有序、穩健。
(新聞稿 2017-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