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1月4日國外消息報道,對于此前有戴爾員工起訴戴爾公司在裁員過程中不公正地對待女性員工和40歲以上的員工一事,戴爾公司周一表示,在裁員過程中,戴爾公司并沒有性別歧視和年齡歧視。
據悉,四位戴爾前人力資源部員工,于10月29日,在美國舊金山聯邦法院提起集體訴訟,稱戴爾在裁員過程中有性別歧視和年齡歧視。此外,原告還起訴戴爾公司有意阻止女性進入高級管理層。
對此,戴爾的發言人表示:“我們認為這起訴訟毫無根據。戴爾不會容忍任何形式的歧視行為。我們將根據法律和我們的政策積極應對任何訴訟”。而據原告律師的聲明,這起訴訟是為了改變戴爾在“薪酬、職位變動、升職以及解聘”方面的不公正政策。此外,原告還索賠5億美元,以賠償“在2007年至2008年間,因戴爾大規模裁員而受到不公正對待的女性管理人員以及大齡員工”。
(第三媒體 200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