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2007-09-04(中國商業電訊)--“B2B電子商務不是僅僅停留在交易前的供需信息交換,B2B電子商務應該服務于交易本身,或至少應參與到交易的過程中,這才算是真正步入B2B電子商務。”這是B2B電子商務交易管理服務模式實踐者的主要論點。與利用供需信息進行服務不同,B2B電子商務交易管理目前最為普遍的方式是利用SAAS模式進行服務,直接通過信息化(尤其是在線軟件)手段,幫助提升客戶的交易效率,或是降低交易過程本身的風險。
易觀分析:
易觀國際認為,B2B電子商務本身定義的模糊造成人們對電子商務認識的不同。以阿里巴巴(alibaba.com)為代表的B2B電子商務,服務于交易前信息,是目前最普遍的電子商務服務形式。但不可否認的是,為B2B交易本身或其中某個環節提供電子化支持的服務形式也是B2B電子商務,且這一服務形式早已有之,但大多數集中于服務于特定的大中型企業,因此被歸納在企業信息化的范疇之內。但隨著ASP及SAAS等基于互聯網的軟件手段的出現,這一服務于交易流程的B2B電子商務模式開始以可標準化和可配置的形態出現,并具有了服務于中小企業的能力,此即為其創新所在。
由于為中小企業提供交易管理服務從實現手段上已沒有障礙,因此這一服務模式開始被廠商發掘,典型的案例如金蝶提出的“全程電子商務”服務、阿里軟件服務、銘萬網附加在“八方通寶”上的服務等等。這些服務的共同特點是面對中小企業的B2B交易流程,提供基于SAAS的商務工具。易觀國際認為,這一模式是B2B電子商務從信息服務向更深入服務的延伸,也是互聯網改變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傳統商業模式的主流趨勢。對企業用戶而言,通過這一模式能以較低廉的代價實現交易管理的信息化;而提供服務的廠商則有機會找到B2B信息服務之后的另一個獲利點。
不過,不可忽視的一個問題是,企業用戶的規模將是決定服務提供商能否獲利的關鍵。SAAS下的B2B交易管理服務需要通過對規模化的用戶收費實現沉沒成本的分攤,并幫助進一步獲得盈利。因此,易觀國際認為,通過SAAS實現的B2B交易管理模式發展的焦點將是用戶量的累積。
從廠商具體實踐情況看,獲取用戶有兩個方式。方式一,通過傳統的以供需信息服務為核心的B2B服務吸引用戶,在為用戶帶來商機并產生實際交易的基礎上,為用戶提供交易管理服務。方式二,直接通過SAAS模式創生的信息化功能吸引客戶,這些功能可能是交易管理,也可能是服務于企業的內部管理。
對國內數量龐大的中小企業而言,兩種方式都有其合理性,但從實際的調研看,中小企業對于商業機會有著非常旺盛的需求。易觀國際的中小企業B2B電子商務需求模型也表明,用戶在滿足商業機會的獲取之后,才可能躍遷到更高級的需求之上,如SAAS的B2B交易管理服務。這意味著,本身已經擁有一定用戶積累的B2B電子商務平臺在提供這一創新服務模式之上,可能會更具優勢。因此方式一或許更具有合理性。
易觀建議:
易觀國際認為,從SAAS實現的B2B交易管理這一創新模式中盈利仍具有不確定性。
主要原因在于用戶對于交易管理的需求仍不明朗。對絕大多數中小企業而言,尋找商業機會要比管理交易本身更為重要。這些企業面對的現實問題是,商業機會并沒有膨脹到需要大規模采用SAAS管理工具替代手工操作的程度,因此還不能判斷基于SAAS的B2B需求會迅速膨脹。
但從更長的時間范圍看,通過信息化手段(尤其是互聯網手段)解決企業間(甚至企業內)的商業問題是技術發展和用戶信息化意識提高的必然趨勢,而目前基于SAAS的B2B模式只不過是初級階段。原因在于,SAAS為尋求規模化而不得不進行的標準化很難滿足行業區隔的差異化,因此只能為具有共性的基本需求提供服務。可以預測的是,如果未來的交易前B2B電子商務將因行業細分,那么服務于交易管理的基于SAAS實現的B2B電子商務也必將因行業而細分。而隨著細分的逐步加深,其應用廣度和深度都將獲得空前提升。
易觀國際認為,從短期獲利的角度看,這一創新模式很難創造商業奇跡,但從戰略角度看,它蘊含未來獲利的潛能。對于有實力的B2B電子商務平臺商和企業信息化服務提供商而言,這一模式值得嘗試,但不應在短期內對其施加過高盈利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