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人民日報》刊文《卷款跑路沒那么容易了》,文中為P2P正名。文中指出:“真正的P2P平臺,只是借錢人和投資人的信息中介平臺,不做資金收付和集中投資業務,即資金池業務。因此,不是所有互聯網金融公司都是P2P平臺,不具備上述特點,特別是涉足資金池業務,就不能稱之為P2P。”作為五年資深平臺,易通貸一直立足合規,堅持信息中介定位,同時也對P2P充當“背鍋俠”的情況“喊冤”。
P2P網貸行業正從“野蠻生長”走向“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行業業態、模式眾多,不是所有與互聯網金融沾邊的企業都是P2P,同樣也并不是所有出問題的互金公司都是P2P平臺。近期部分資金平臺、金融公司出問題,P2P網貸行業卻無故躺槍。如果細數這些所謂的“P2P問題事件”不難發現,出問題的企業或平臺十有八九根本就不是P2P。比如涉案金額巨大的某寶案已被定性為非法集資,某鹿財行是眾籌拍電影的,某晉則是做股權基金的。為什么這些實際上與P2P毫不相干的企業會被被貼上P2P標簽呢?
P2P不是“背鍋俠”,其實只要大家靜下心來去看,就會發現很多問題平臺都不是真正的P2P,只是披著P2P外衣,行詐騙違規之實。“所以很多時候,我們正規平臺是代人受過。”易通貸CEO康文表示。
康文認為,積極正面的輿論環境對正處于快速發展期的P2P網貸行業來說至關重要,應該從客觀、理性的角度對新興行業進行報道。對投資人而言,也應該有自己的思考和判斷,要做到冷靜客觀的看待P2P行業新聞。
兩會期間,國家已經為P2P行業定下了規范發展基調。如今《人民日報》也再次為P2P正名,種種顯現都表明國家依然鼓勵P2P行業發展。作為一家致力于長遠發展的P2P平臺,易通貸對P2P行業的未來是很有信心。“我們也將繼續堅持合規發展、平穩運營,以成為P2P業內‘百年老店’為目標,力爭將更好的P2P居間服務提供給投資人。”康文表示。
(新聞稿 2016-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