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市民駱勇起訴國美電器所出售的閃存盤實際容量與標示容量不符”一案作出二審判決,宣布國美勝訴,并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這一結果推翻了一審中“原告勝訴”的判決,為終審判決。
2005年年6月,一個叫駱勇的消費者于重慶江北國美電器商場購買了朗科公司生產的128兆“優盤”牌閃存盤一只,使用時發現該閃存盤實際容量只有124兆,于是以欺詐消費者為由將國美電器城告上法院,并提出426元人民幣的賠賞請求。重慶江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原告勝訴,國美后提起上訴。
國美在辯護中稱,閃存盤的實際容量與標示出現差異,主要由兩個原因造成:首先,在生產廠家的標注中,1MB是按照1000KB計算的;而在計算機中由于采用二進制,1MB=1024KB。事實上,由于計算方式不同,所有的硬盤、微硬盤、閃存盤的容量顯示都存在這個差異。其次,閃存盤自有運行程序也會占據一定的使用空間。所以,標稱128M的閃存盤實際顯示的容量少了幾兆實屬正常現象。這種情況在大容量存儲產品如硬盤中表現更為明顯。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國美勝訴,在客觀上尊重了計算機領域的行業習慣,讓許多制造計算機存儲類產品的企業“松了一口氣”。這一判決也將會對國內其他地區出現的類似“閃存盤縮水”爭議的解決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作為閃存盤的全球發明者和最大的閃存盤制造商(注明:優盤為朗科公司注冊商標),朗科公司的產品質量一直有口皆碑。雖然此次判決讓“優盤容量縮水”事件真相大白,但有業內人士表示,這并不意味著市場上所有“容量縮水”事件都是合理的,一些雜牌閃存盤由于采用了劣質芯片,128M容量顯示只有90多兆就不在正常范圍內,所以消費者還是需要小心購買。(新聞稿 朗科提供 2006-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