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P2P平臺在發展至成熟階段,運營模式較為單一。而在我國,多數平臺卻發展出更為復雜的運營模式。這其中主要就包括以下三種:
一、傳統P2P模式
通過搭建平臺,通過電商讓融資人和投資人實現資金融通。這一模式有利于積累數據,品牌獨立,借貸雙方用戶無地域限制。典型代表:拍拍貸。
二、金融機構模式
金融機構將自己的產品放在互聯網平臺上,用戶通過貸款用途、金額和期限等進行選擇對比,自行挑選適合自己的產品,平臺主要是信息中介出現在大眾眼前。典型代表:陸金所。
三、融資租賃模式
平臺為出租方、承租方和投資者搭建一個融資橋梁,平臺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并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只擁有租賃物件使用權。 典型代表:e租寶。
融資租賃模式在國外,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尤其在歐美等發達國家,融資租賃已成為僅次于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作為衡量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以及金融市場經濟成熟度的重要指標之一,租賃業務市場滲透率在歐美已高達15%—30%。從融資租賃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來看,在美國,租賃業對GDP的貢獻率已超過30%,成為繼商業銀行貸款后的第二大融資方式。
作為國內互聯網融資租賃模式,e租寶將融資租賃與互聯網金融相結合,打造基于融資租賃債權轉讓的互聯網金融服務平臺,推動互聯網金融走向了創新與轉型。
互聯網金融在我國的發展,其創新運營模式也日益影響未來經濟的發展方向。2015年將是互聯網金融行業尤其是網貸行業發展歷程中一個重要分水嶺。遍嘗酸甜苦辣的互聯網金融有望邁入規范發展的新階段。
(新聞稿 2015-03-16)